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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Coface 对 CEBS 咨询文件第 43 号的回应总结
核心内容
Coface 对 CEBS 咨询文件第 43 号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不应将仅基于信用评分系统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机构排除在 ECAI(欧洲信用评估机构)资格之外。Coface 被认可为法国和葡萄牙的 ECAI 机构,认为该修改将对市场公平性、透明度及中小企业融资产生负面影响。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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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公平性问题
- Coface 认为,当前的 ECAI 认可体系已经偏向于三大主要信用评级机构(CRAs),它们在危机期间被授予快速通道资格。
- 排除仅使用信用评分的机构将导致市场参与者的数量减少,从而削弱竞争,不利于信用评估服务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 信用评分和信用评级是两种不同的工具,其构建方法和技术各不相同,不应简单地将二者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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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问题
- Coface 不认同 CEBS 所指的“透明度”问题。目前,所有被授予 ECAI 状态的机构均已满足透明度要求,否则不会被认可。
- 如果透明度指的是“工具透明”,即区分评分与评级,Coface 表示支持,但认为这种区分并不构成风险,因为监管机构和市场用户早已清楚了解两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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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影响
- Coface 指出,当前信用评级机构对中小企业(SMEs)的评估效率低下,因为中小企业财务信息通常不够完善,且评级成本高昂。
- 信用评分方法在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估中更具效率,已被广泛应用于各类金融机构。
- 排除信用评分方法将严重阻碍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机会,不利于市场流动性。
关键信息
- ECAI 认可标准:Coface 强调,应以信用评估的质量和一致性为唯一标准,而非评估工具的类型。
- 信用评分与评级的区别:两者在方法、技术及应用场景上存在显著差异,不应被简单等同。
- 市场多样性与竞争:Coface 认为,保持信用评估工具的多样性有助于提高市场服务质量,特别是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
- 政策建议:Coface 建议监管机构应承认信用评分作为一种有效的信用评估工具,并允许其作为 ECAI 机构的候选资格。
结论
Coface 强烈反对 CEBS 咨询文件第 43 号中建议排除基于信用评分的机构获得 ECAI 状态的提议。其核心立场是,信用评分与信用评级应被视为不同的信用评估工具,不应因工具类型而限制其参与 ECAI 认可的机会。同时,Coface 认为,这种排除将对市场公平性、透明度及中小企业融资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建议监管机构应以信用评估的质量和一致性作为唯一标准,而非评估工具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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