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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2024年2月欧盟非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更新综述
在2024年2月2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对欧盟非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Annex I)和合作司法管辖区履行税收良好治理原则的最新进展(Annex II,即灰色名单)的更新结论。主要变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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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 I(非合作司法管辖区列表)调整: 巴哈马和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因符合经济实质要求的软性建议而被移除。伯利兹和塞舌尔被移至Annex II,因为它们在自动信息交换(AEOI)和信息请求交换(EOIR)方面未完全合规。当前Annex I包括以下十二个司法管辖区:美属萨摩亚、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斐济、瓜达尔卡纳尔、巴布亚新几内亚、巴拿马、俄罗斯联邦、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京群岛和瓦努阿图。俄罗斯联邦保留在Annex I,因有害特别税收制度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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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 II(灰色名单)调整: 阿尔巴尼亚、阿鲁巴、博茨瓦纳、多米尼加、以色列和香港(中国)因履行先前承诺而被移除。灰色名单现包括以下十个司法管辖区:亚美尼亚、伯利兹、英属维京群岛、哥斯达黎加、库拉索、斯瓦蒂尼兰、马来西亚、塞舌尔、土耳其和越南。塞舌尔被移至Annex II,因EOIR补充审查显示部分合规。
此次更新基于税务透明度、自动信息交换进展、有害税收制度审查和经济实质要求等标准。修订自发布于欧盟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预计下一次更新将于2024年10月进行。
后续步骤和影响:
- 税收相关措施包括对DAC6报告的影响:若跨境支付收款人税务居民地在Annex I内,可能触发报告义务。此外,公共国别报告(CbCR)要求从2024年6月22日起适用于Annex I和Annex II司法管辖区。
- 法律和监管影响:更新了欧盟对第三国设立特殊目的实体的限制,同时CoCG正在考虑进一步加强欧盟列表程序,包括新增自动所有权信息交换标准和审查防御性措施。
ETC评论:
纳税人需注意欧盟可能应用的防御性措施,如非扣除成本规则和常设机构规则。Annex Iupdates会影响数据披露和合规要求。CoCG强调协调Member States措施的必要性,并提醒纳税人关注税收报告义务和潜在风险。KPMG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顾问以获取具体指导。
关键结论:
- 总司法管辖区更新反映了欧盟对税收透明度的持续努力。
- 下一步行动包括2024年10月的潜在列表审查,这可能基于未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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