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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EAPB 对 CEBS 关于外包的高级原则咨询文件的立场总结
核心内容
欧洲公共银行协会(EAPB)就 CEBS 发布的《关于外包的高级原则》咨询文件发表意见,强调在金融监管框架下,外包活动的管理应注重灵活性和风险控制,同时呼吁监管机构之间加强协调,以避免监管标准的不一致。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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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的必要性
- 随着市场要求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金融机构需要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
- 非核心业务或因成本原因无法内部执行的功能,应考虑外包给专业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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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的灵活性
- 监管机构应设定基准性规定,而非强制性法律条款。
- 监管应严格针对实际风险,以确保金融机构能够灵活应对市场变化。
- 监管机构和被监管机构应保障外包的高效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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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CESR/IOSCO 的协调
- EAPB 建议 CEBS 与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协调,确保银行与证券机构的监管标准一致。
- 同时,应与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协调,防止未来监管标准出现分歧或需要频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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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监管机构的外包
- 若外包给需独立银行授权的欧盟公司,应减少对风险方面的严格形式要求。
- 例如,合同中可不强制要求每个机构单独保留审计权或明确要求外包活动遵循相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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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领域的监管
- 某些业务活动需要多个机构的协作,如支付交易的清算中心、证券交易系统使用、电子现金授权中心、金融集团内的中央银行职能、银团贷款的牵头管理人等。
- 这些活动若完全按照外包原则执行,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复杂性、成本和官僚程序。
- 因此,建议对这些领域进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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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客户服务提供商的监管
- 对于为多个机构提供相同服务的多客户服务提供商,监管机构应避免对每个机构单独设定审计和指令权。
- 这类服务提供商通常具备更高的专业能力和更低成本的适应能力,因此不应被过度监管。
- EAPB 建议引入豁免条款,以避免对多客户服务提供商的过度审计要求。
关键信息
- EAPB 代表:欧洲多个欧盟成员国的公共银行和融资机构,总资产超过 3,000 欧元。
- 建议:
- 监管应以风险为导向,避免过度形式化。
- 加强与 CESR 和 IOSCO 的协调。
- 对特定业务活动提供豁免,以避免不必要的复杂性。
- 对多客户服务提供商的监管应更具灵活性,减少对每个机构的独立审计和指令权要求。
- 请求澄清:关于“监管机构管理集中风险”的具体含义,EAPB 希望 CEBS 提供进一步说明。
结论
EAPB 强调在制定外包监管原则时,应兼顾灵活性与风险控制,避免对金融机构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同时,呼吁监管机构之间加强协调,确保监管标准的一致性与有效性,并对特定业务领域和多客户服务提供商的监管方式提出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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