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Summary-of-public-hearing-on-custodian-banks-on-24-March-2009-pdf_2页_138kb
报告摘要
公共听证会总结:CEBS 关于托管银行内部结算及类似清算机构活动的征求意见
核心内容
2009年2月2日,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CEBS)发布了一份征求证据的文件,旨在评估托管银行内部化结算及执行中央清算对手方(CCP)类似活动的实质性影响。此次征求证据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4日。
2009年3月24日,CEBS组织了一次公开听证会,邀请所有相关方参与讨论。来自欧洲及各国贸易协会的市场参与者,包括代表本地和跨境机构的大规模、复杂集团,积极参与了此次讨论,形成了富有成效的交流。
主要观点
CEBS在听证会上展示了对回应的分析及初步结论,并提出了以下主要观点:
- 内部化结算的实质性分析:CEBS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托管银行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实质性的结算内部化。相反,这种做法主要集中在某些市场和产品中。
- 监管建议:对于那些在特定市场和产品中结算内部化达到实质性水平的托管银行,CEBS建议监管成员要求其遵循ESCB-CESR对证券结算系统的推荐做法。
- 清算成员(GCM)活动:CEBS指出,许多托管银行参与的GCM活动在风险管理方面与CCP相似,但该活动并非托管银行独有,因此超出ECOFIN初始授权范围。
- 风险评估与透明度:CEBS强调,任何后续工作都需要CEBS主要委员会的决定,并将保持透明度,同时与行业进行充分沟通。
关键信息
内部化结算部分
- 结论:未发现欧洲范围内的实质性结算内部化。
- 建议:仅在内部化达到实质性水平时,应用ESCB-CESR推荐做法。
- 澄清需求:
- 明确区分哪些ESCB-CESR推荐做法适用于托管银行。
- 物理结算与内部化结算的区分需进一步澄清。
- 对于部分场外衍生品(如CDS),可能不存在结算,需避免将未结算交易误认为内部化结算。
CCP类似活动部分
- GCM与CCP的关联:仅基于风险管理实践的相似性,而非法律或结构上的等同。
- 后续工作:需由CEBS主要委员会决定是否开展进一步工作。
- GCM的监管依据:部分要求源自CCP规则手册。
- GCM的主体:主要由投资银行承担,与托管银行提供的托管服务无直接关系。
其他要点
- 公众意见:参与者普遍认可CEBS关于结算内部化的结论,但希望进一步澄清相关细节。
- Omnibus账户的使用:参与者指出,Omnibus账户可能是内部化结算的前提条件,但其使用更多出于效率考虑,而非内部化本身。
- 监管持续性:CEBS强调,结论并不意味着监管机构应停止对托管银行内部化行为的监测,将继续通过与监管者和证券监管机构的密切合作进行监督。
最终决定
CEBS决定保留其主要结论,但将在最终报告中采纳听证会中提出的建议。同时,CEBS将明确区分GCM活动与初始ECOFIN授权范围,并继续与相关监管机构合作,确保对托管银行内部化行为的有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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