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Final-draft-ITS-amending-Regulation-680-2014-28EBA-ITS-2018-0129_39页_534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ITS/2018/01 - 最终报告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旨在更新《实施技术标准》(ITS)以反映《资本要求条例》(CRR)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变化。更新内容包括对“审慎估值”(PruVal)报告要求的细化,以及对其他如COREP、IP损失、大额敞口、杠杆率和流动性监控指标等的调整。
主要观点
- 统一报告要求的重要性:统一的报告要求确保了数据的可比性和可用性,有助于跨境监督的有效实施,对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和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等机构的监管任务至关重要。
- 单一体系规则书的组成部分:这些ITS是欧洲统一监管框架的一部分,确保了在所有成员国直接适用,有助于减少监管复杂性和合规成本。
- 审慎估值的新要求:根据CRR第105条,EBA制定了审慎估值的RTS,提出了核心方法和简化方法两种实施方式,并设定了15亿欧元的阈值。超过该阈值的机构或其集团需采用核心方法。
- 报告模板的更新:新的报告模板(如C 32.01至C 32.04)将提供更详细的审慎估值信息,包括阈值计算、模型风险调整和集中敞口调整等。
- 信用风险报告的补充要求:所有机构需报告模板C 09.01和C 09.02中的信息,即使其主要业务为国内业务,以确保全面的风险分析和监管透明度。
- 技术性修订:报告中还包括对Pillar II和证券化敞口的报告要求进行的调整,以与最新的EBA SREP指南和证券化资本处理规则相一致。
关键信息
审慎估值报告要求更新
- 现有报告:目前,审慎估值调整的总和信息仅在COREP模板C 01.00的第290行中报告。
- 新模板:
- 模板C 32.01:所有机构需填写,用于报告审慎估值调整的总和。
- 模板C 32.02:适用于核心方法的机构,需报告其阈值计算及排除项。
- 模板C 32.03和C 32.04:适用于核心方法且超过阈值的机构,需报告模型风险和集中敞口调整。
- 简化方法:适用于资产和负债总和低于15亿欧元的机构,按0.1%比例计算总调整。
信用风险报告补充要求
- 模板C 09.01和C 09.02:所有机构需报告这些模板中的信息,以确保全面的风险分析。
- 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在非国内国家有超过10%的非国内原始敞口的机构。
技术性修订
- Pillar II:模板C 03.00的更新旨在提高数据一致性和准确性,并与EBA SREP指南对齐。
- 证券化敞口:根据《2017/2401号条例》,证券化资本处理将更加风险敏感,因此报告要求也相应调整。
实施安排
- 提交与生效:草案技术标准将提交欧盟委员会进行批准,并于2018年12月1日生效。
- 适用范围:所有成员国均适用,无需额外转换。
附录与配套文件
- 附录更新:包括附录I、II、V、IX、XI、XVI、XIX、XXI和XXIII在内的多个附录将被替换为新的内容。
- 成本效益分析:EBA已对新标准的成本和效益进行了评估,认为更新后的报告框架将提高监管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监管负担。
公众意见反馈
- 咨询过程:EBA已就审慎估值相关标准进行了公开咨询,并分析了相关成本和效益。
- 未进行咨询的修订:部分技术性修订因影响范围较小,未进行公开咨询。
总结
此次更新旨在确保审慎估值和信用风险报告要求与最新的监管标准一致,同时提高数据的透明度和可比性。通过引入更详细的报告模板和调整现有标准,EBA希望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并支持未来压力测试和透明度行动的数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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