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上交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_4页_253kb
报告摘要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下三名成员组成:谢志锐(监事会主席)、黄曼、肖爱明。
-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保持稳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7次会议,具体如下: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审议议案 | 表决结果 |
|---|---|---|---|
| 2022-1-14 | 第十次会议 |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2022-4-25 | 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2022-2024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2022-6-15 | 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2022-8-4 | 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2022-8-8 | 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2022-8-29 | 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全票通过 |
| 2022-10-26 | 第十六次会议 | 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全票通过 |
三、监事会主要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 监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督其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执行情况。
- 未发现公司或董事、高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
- 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落实。
(二)财务监督情况
-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 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监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认为其符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情况与披露一致,无违规行为。
- 对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监督情况
- 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公平原则,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所有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五)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 公司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加强了信息披露前的备案管理。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健全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
- 内部控制体系在风险防范和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 监事会对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激励计划规定。
-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2023年工作展望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
- 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重要会议。
- 对公司生产经营、董事及高管履职、内部控制执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
-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核心内容总结
- 监事会职责履行: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权,确保公司合规运作。
- 会议次数与内容:全年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多项重要议案,包括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股票期权注销等。
- 监督重点:涵盖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及内部控制等多个方面。
- 总体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键信息
- 监事会成员保持稳定。
- 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 募集资金使用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法合规。
- 内幕信息管理及关联交易均符合监管要求。
- 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公司治理结构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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