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6-华融证券-新三板专题研究之五_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场外市场发展模式比较_11页_559kb
报告摘要
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场外市场发展模式比较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是新三板专题系列研究的第五篇,重点分析了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的场外交易市场发展模式,从法律监管体系、挂牌门槛、信息披露要求、转板制度和交易方式五个维度进行了系统比较,旨在为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发展提供借鉴。
主要观点
- 场外市场的重要性:场外市场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完善公司治理、推动科技创新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 政策背景:2010年国务院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场外市场建设,我国新三板市场作为核心平台,亟需借鉴国际经验。
- 比较研究维度:本报告从法律监管体系、挂牌门槛、信息披露要求、转板制度和交易方式五个方面对上述地区场外市场进行分析。
关键信息总结
一、法律及监管体系
- 韩国:采用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并存的模式,金融监管委员会(FSC)为政府监管机构,韩国金融投资协会(KOFIA)为自律管理机构。
- 中国台湾:实行政府集中监管,由“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管,场外市场包括柜台买卖中心和兴柜市场。
- 新加坡:监管主要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负责,日常监管由新加坡交易所(SGX)执行,SESDAQ市场在SGX监管下运行。
二、挂牌门槛
- 韩国自由板市场:实行注册制,无营业收入、利润、资本额、设立年限、股东人数等硬性限制,但需外部审计和股权凭证。
- 中国台湾柜台买卖中心:挂牌要求较为严格,包括设立年限、实收资本、净资产收益率、推荐券商数量等。
- 新加坡SESDAQ市场:挂牌门槛较低,分为两种情况:计划向公众募股需披露招股说明书;否则只需提交通告,无实收资本要求,但需有500个公众股东。
三、信息披露要求
- 韩国:场外市场信息披露程度较低,自由板市场仅需提交简单格式的定期报告,不强制披露季报,临时报告事项较少。
- 中国台湾:兴柜市场信息披露要求较台湾证券交易所与柜台买卖中心市场低,仅需披露重大事项,如银行退票、诉讼等。
- 新加坡:SESDAQ市场要求披露公司业务、前景、管理层组成等信息,同时需遵守交易所的持续上市要求。
四、转板制度
- 韩国:科斯达克与韩交所、自由板市场之间存在转板机制,符合条件的公司可申请转板并享受费用豁免。
- 中国台湾:上柜公司可转板至台交所上市,程序相对简便,无需重复审查。
- 新加坡:SESDAQ市场企业若达到主板标准,可申请转板;未达主板标准的公司则进入第二交易部。
五、交易方式
- 韩国:场外交易市场采用协议转让,科斯达克市场采用集中竞价,自由板市场则为协议转让,但需通过KOSDAQ系统进行意向报价。
- 中国台湾:柜台交易市场自1994年起采用混合做市商交易模式,结合议价与竞价;兴柜市场采用做市商制度,投资者需通过推荐证券商交易。
- 新加坡:SESDAQ市场采用混合做市商交易制度,做市商需提供最优报价,清算交割采用无证交易方式。
总结
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的场外市场发展路径各有特点,但普遍体现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转型的共同目标。韩国注重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中国台湾以政府集中监管为主,新加坡则强调监管机构与交易所的分工协作。在挂牌门槛、信息披露、转板机制和交易方式等方面,各国(地区)根据自身市场发展阶段和制度环境,形成了差异化的市场结构。这些经验为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