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汇编_162页_14mb
报告摘要
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汇编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汇编》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旨在通过税费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内动力、优化科技创新外部环境,推动广州科技创新资源与产业深度融合,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该汇编从多个维度对相关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涵盖企业研发、设备更新、成果转化、产业优化发展、人才引进、金融扶持、产业配套集聚、企业改制重组、企业走出去及绿色发展等。
主要观点
- 政策导向:强调科技创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多维度支持:从企业内部研发激励、外部环境优化、人才吸引、产业协同、金融支持、政策性搬迁、国际业务、绿色发展的角度,提供全方位的税费优惠支持。
- 简化申报流程:鼓励企业“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政策可操作性。
- 分类施策: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提供差异化的税收优惠,如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南沙重点产业等。
关键信息汇总
一、激活科技创新“内动力”
1. 促进企业研究开发
-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适用主体为先进制造业企业,允许按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
- 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适用主体为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允许加计15%抵减。
- 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适用主体为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的企业,允许加计15%抵减。
- 制造业、科技服务业等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扩大至制造业等行业,允许按月或按季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 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留抵退税: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退还因购进设备产生的留抵税额。
- 空载重量大于45吨民用客机研制企业留抵退税:允许退还因研制项目产生的留抵税额。
- 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研制企业留抵退税:对相关研制项目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对自行开发销售软件产品,按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
-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对符合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销售实行50%即征即退。
- 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不征增值税:对创新药免费使用部分不征收增值税。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00%摊销。
- 企业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实际发生额的80%加计扣除。
- 合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由合作方分别核算并加计扣除。
- 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允许企业选择在上半年或前三季度享受加计扣除。
-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可按120%加计扣除,无形资产按220%摊销。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
- 南沙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南沙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5%税率。
- 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延长至10年,南沙企业延长至13年。
- 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作为不征税收入:专项用于研发和扩大再生产。
- 非营利科研机构、高校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用于基础研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退(免)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 转制科研机构税收优惠:5年内免征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2. 促进企业设备更新
-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还: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 不动产进项税额一次性抵扣:自2019年4月起,不动产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
-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扣除。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制造业企业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
- 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
- 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可缩短至2年。
- 集成电路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可缩短至3年。
-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科研机构享受免税。
- 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研制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税:相关项目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空载重量大于45吨民用客机研制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税: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 促进企业成果转化
-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业务活动可免征增值税。
-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可递延缴纳。
-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分期缴纳。
- 非营利科研机构和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减免:符合条件的现金奖励可减免。
- 科研机构、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递延缴纳:可递延缴纳。
-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可递延缴纳。
4. 促进产业优化发展
-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 重点软件企业税收减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进一步税收减免。
- 动漫企业享受软件产业税收优惠:可享受与软件产业相同的税收优惠。
- 线宽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税收减免: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税收减免: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投资额超80亿、150亿的集成电路企业税收减免:享受不同级别的税收减免。
- 线宽小于28纳米、65纳米、130纳米的集成电路企业税收减免:享受不同级别的税收减免。
- 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等企业出口退(免)税: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享受购置税减免政策。
5. 促进人才入驻
- 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至8%。
- 集成电路、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全额扣除:符合条件的可全额扣除。
- 非上市公司员工获得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等递延缴纳个税:可递延缴纳。
- 上市公司员工获得股票期权等适当延长纳税期限:可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征个税:享受单独计征政策。
-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税:可分期缴纳。
- 科技奖金免征个税:由国家、省部级及国际组织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税。
- 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享受个税优惠政策。
- 广州南沙个税优惠:享受特定区域的个税优惠政策。
- 外籍专家工薪津贴免征个税:享受免税政策。
- 外籍个人取得补贴免征个税:享受免税政策。
-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税:享受车辆购置税免税。
- 回国留学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免税:享受车辆购置税免税。
6. 促进金融扶持
-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税收优惠: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
7. 促进产业配套集聚
-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享受增值税免税。
-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
8. 促进企业改制、重组、政策性搬迁
- 资产重组货物转让不征增值税:享受不征增值税政策。
- 企业重组企业所得税政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 企业搬迁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享受搬迁收入税收优惠。
- 政策性搬迁影响弥补亏损年限可顺延:享受亏损年限顺延政策。
- 企业改制重组转移、变更房地产权属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享受暂不征税政策。
- 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享受契税优惠。
- 企业改制过程中印花税优惠:享受印花税优惠。
9. 促进企业走出去
- 境外所得税直接抵免:享受直接抵免政策。
- 境外所得税间接抵免:享受间接抵免政策。
- 生产企业销往横琴、平潭货物视同出口退税:享受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
- 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企业出口退(免)税: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10. 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税收优惠。
-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定期减免政策。
- 购置环保、节能、安全生产设备可抵免企业所得税:享受税额抵免政策。
- 纳税人排放污染物浓度低于标准减征环保税:享受减征政策。
政策依据与附录
- 政策依据:涉及《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等。
- 附录:包括《支持广州市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页码索引表》、各类优惠政策的申报流程及核算要求等。
总结
《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全面梳理了广州市支持科技创新的各类税费政策,涵盖研发、设备、成果转化、产业优化、人才引进、金融扶持、政策性搬迁、企业走出去、绿色发展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政策内容清晰、适用主体明确、申报流程简便,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条件、吸引高端人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助力广州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