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世界发展银行全球_The_Reform_Agenda_8页_137kb
报告摘要
总结:G-20 对金融监管改革的承诺
核心内容
G-20领导人于2009年4月在伦敦会议上承诺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改革措施,旨在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这些措施涵盖了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市场基础设施改革、消费者保护、会计标准、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支付与结算系统、银行治理与薪酬政策、金融安全网以及国际协调等方面。改革的目标是构建一个更全面、协调、有效的金融监管框架,以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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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监管:G-20强调应从系统层面而非仅个体机构层面监管金融风险,以应对经济周期波动和“太大而不能倒”的机构风险。关键措施包括:
- 增加系统性资本水平和引入逆周期资本缓冲
- 通过调整巴塞尔II框架来减少过度周期性
- 加强贷款损失拨备规则
- 提高流动性缓冲要求
- 建立中央清算对手方(CCP)以降低对手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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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审慎监管:尽管危机前多数国家使用巴塞尔I框架,但危机后对巴塞尔II框架的实施加强。重点包括:
- 提高资本要求,特别是对证券化和交易账户
- 加强资本质量审查
- 强化监管审查流程(巴塞尔II的第二支柱)
- 对市场纪律(第三支柱)的反思,认为其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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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保护与市场行为监管:危机暴露出金融机构与客户关系中的诸多问题,如误导销售和复杂产品的不当提供。应对措施包括:
- 加强信息披露、争议解决和个人数据保护
- 提议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
- 强化对投资顾问和客户资金管理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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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基础设施改革:
- 改进会计和财务报告标准,特别是贷款损失拨备、表外项目合并和公允价值会计
- 推动支付与结算系统的改革,如引入支付对支付(PvP)机制、清算和结算机制、中央对手方(CCP)标准等
- 强化银行治理和薪酬政策,防止激励机制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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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网:
- 扩大存款保险和最后贷款人机制
- 探讨如何在更广泛的监管框架下明确安全网边界和定价机制
- 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建立有效的破产清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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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协调与合作:
- 建立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以加强国际合作
- 推动跨境银行危机管理机制
- 发展国际框架以应对跨境银行清算问题
- 鼓励各国遵守国际反避税、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标准
关键信息
- 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的融合:G-20推动监管从传统的微观审慎向宏观审慎转变,以更好地应对系统性风险。
- 改革的不确定性:尽管提出多项改革措施,但其实施情况、适用范围及与货币政策的关系尚不明确。
- 对新兴经济体的影响:新兴经济体可能被迫采纳由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决定的规则,尽管某些规则可能不适用或不恰当。
- 监管框架的完善:改革仍不完善,需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监管机制设计以及各国的实施情况。
结论
G-20的改革承诺标志着金融监管从碎片化向更系统化、宏观审慎化的转变。然而,改革仍处于初步阶段,其效果和可持续性仍需时间检验。未来将可能出现更多实验性措施,如“隔离”国内金融体系和加强监管协调。真正的测试将在危机控制措施撤回后显现。
附注
- 本文观点为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世界银行集团的官方立场。
- 文中引用了多位学者和机构的研究成果,包括Acharya & Richardson、Brunnermeier & others、de Larosiere Group、FSA、Group of Thirty、Nier、U.S. Treasury和Warren等。
- 文档由世界银行发布,内容涉及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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