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6-世界银行-保障残疾妇女的家庭生活_工作和免受性别暴力的权利(英)_7页_784kb
报告摘要
世界银行第14号全球指标简报摘要
性别与残疾双重边缘化
- 女性(包括残疾与非残疾)在就业和社会参与方面每一步进展都面临双重障碍。
- 赋权及保障女性残疾人就业、家庭生活及自由生活权利的法律保障不足,导致其就业率远低于男性且高于暴力侵害风险。
- 只有四分之一的经济体充分保障女性残疾人生活自由,三成女性残疾人未能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无法使用互联网。
法律政策评价与主要发现
针对190经济体数据,重点评估以下四个领域:
1. 家庭权及相关法律保障
- 在27个经济体,法律提供母性支持,如助产援助或延长产假(如韩国、西班牙、乌干达)。
- 多数无明确规定“常见障碍生理或心理残疾”提及“母亲”与“孩子权”,而仅限非残疾条款,即法律可能忽略母性贡献者身份。
2. 劳动力市场包容性接纳
- 约60%经济体实施合理便利条款,但仅6%措施具体明确包含女性。
- 只在17%经济体存在就业激励政策,但其中仅5%包含女性,显示标准激励政策未考虑女性特定障碍。
- 工作屋制度虽存在却未推动开放劳动力市场过渡,女性工作者多停留相隔离工作环境、排斥正常工作路线。
3. 保护免遭性别暴力
- 160经济体禁止家庭暴力,但仅有51%仍具体提到女性残疾人,17%明确提供伤者保护服务。
- 法规需结合相关身份(如年龄、性别、残疾双重重压)制定综合性保护条款,多数国家法院仍未定向考虑残障对受害者应面对的照顾需求。
4. 母性权及相关法律制度
- 双重保障难现,多数法律未忽略女性身份;反女性孕期与育儿权之条款大多数忽略“朝弱势需照顾女性”。
- 例如,列为濒危儿童申请何时启动“无正当理由”健康档案删除等非法,仍然鲜少提及。
政策建议与行动方向
- 鼓励制定性别与残疾相结合的政策;确保法律涵盖女性特定权同时鼓励包容性公共制定与非歧视机制设计。
- 世界银行建议:增强政策透明,支持残障组织参与法律讨论,并建立强制性“合理便利”执行细则。
重要案例参考:埃塞俄比亚
2008年新政承认多重负担(性别+残疾),禁止雇主忽视合理便利,但执行机制欠灵活、支持资金短缺——仍无法完全兑现取消证据偏见的立法宗旨。
结论
法律框架虽在全球范围内在向残障女性群体提供权利保障方面有改善,但其执行力不够,尤其女性特定障碍与双重边缘化核心问题亟需系统纳入各国司法与政策设计,以实现真正保障其全面且平等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法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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