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5-德勤-税务快讯_海关出台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办法_5页_803kb
报告摘要
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办法总结
核心内容
2021年7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署税函[2021]131号),并由海口海关于7月13日发布配套实施办法(海口海关公告2021年第2号)。该政策标志着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出区内销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的正式实施,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主要观点
- 政策背景:洋浦保税港区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监管模式,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货物在满足条件后,可享受出区内销免征进口关税的优惠。
- 适用范围:仅限于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需在洋浦保税港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
- 税收优惠:
- 不含进口料件的货物出区内销免征进口关税;
- 含进口料件且加工增值率超过30%的货物出区内销免征进口关税;
- 加工增值率低于30%的货物可选择按进口料件或成品状态征税。
- 总体增值适用:深加工结转货物总体增值超过30%的,也可适用免征进口关税政策。
关键信息
加工增值率计算
- 计算公式:加工增值率 = (出区内销价格 - 境外进口料件价格 - 境内区外采购料件价格) / 出区内销价格 × 100%
- 数据来源:
- 境外进口料件价格:区内各加工企业投入的境外进口料件价格之和;
- 境内区外采购料件价格:区内各加工企业投入的境内区外采购料件价格之和;
- 价格波动:需关注市场价格波动对增值率的影响,确保计算准确。
- 海关估价: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等规定,确保申报价格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申报程序
- 备案申请:企业需通过“海南特色应用”模块向洋浦保税港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起备案申请。
- 确认编号:海关系统自动生成确认编号,企业需将编号提供给境内区外进口企业。
- 重复使用:若三项关键价格未发生变化,确认编号可重复使用;否则需重新申请。
- 系统联网:企业需与洋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联网,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
例外情形
- 关税配额商品:境外进口料件为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商品,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 简单加工:仅进行掺混、更换包装、分拆、组合包装等微小加工的,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 其他规定:涉及海关明确要求征收关税的,不得适用该政策。
后续管理要求
- 企业责任:需准确核算加工增值率,如实申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数据保存:需妥善保存生产及料件耗用数据,对接至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 海关审核:海关将对申报的加工增值率、价格、归类、原产地等进行抽查审核。
观察与建议
- 政策影响:该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关税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便利化。
- 企业准备:
- 建立完善的加工增值率核算机制;
- 优化生产管理系统与关务系统对接;
- 评估关联交易转让定价合规性;
- 调整生产流程以确保增值率达标;
- 预留价格波动的安全边际。
联系信息
- 张少玲:合伙人,+86 20 2831 1212,jazhang@deloitte.com.cn
- 林珏:合伙人,+86 755 3353 8123,erilin@deloitte.com.cn
- 马巍巍:高级经理,+86 755 3353 8751,shelma@deloitte.com.cn
- 李晓晨:合伙人,+86 21 6141 1099,lilyxcli@deloitte.com.cn
- 田舒:合伙人,+86 10 8534 2338,shutian@deloitte.com.cn
- 周翊:合伙人,+86 10 8520 7512,jchow@deloitte.com.cn
- 高立群:合伙人,+86 21 6141 1053,ligao@deloitte.com.cn
- 汤卫东:合伙人,+86 23 8823 1208,ftang@deloitte.com.cn
注意事项
- 本政策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专业建议;
- 企业应咨询专业顾问,确保合规;
- 德勤作为专业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相关税务及关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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