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ECB欧洲央行_Legal_framework_of_the_Eurosystem_and_the_European_System_of_Central_Banks_ECB_legal_acts_and_instruments_update_2009_59页_576kb
报告摘要
总结:欧洲中央银行(ECB)与欧元系统(Eurosystem)的法律框架(2009年8月)
核心内容
本手册更新了欧洲中央银行法律服务部门发布的第四版法律手册,涵盖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的法律文件。它为新加入ECB或NCB的工作人员提供关键法律信息的概述,作为完整法律文本的补充。
主要观点
- 法律框架的范围:手册总结了ECB与欧元系统的主要法律文件,包括机构规定、货币政策、支付结算系统、货币发行与管理、外汇储备、统计数据、欺诈预防及数据保护等方面。
- 更新内容:涵盖了斯洛伐克加入欧元区、金融市场动荡引发的法律调整、统计法规修订、资本分配机制调整、以及欧元系统联合采购框架的建立。
- 法律文件类型:包括条例(Regulation)、指南(Guideline)、建议(Recommendation)、决定(Decision)等,其中一些是公开的,一些则是非公开的。
关键信息
1. ECB机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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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结构:
- 每个欧元系统国家央行(NCB)需按比例出资。
- 资本比例(Capital Key)依据成员国人口和GDP计算,每五年调整一次。
- 决定ECB/2008/23规定了各NCB的出资比例,如爱沙尼亚央行为0.1790%,意大利央行为12.4966%。
- 决定ECB/2008/24设定了2009年1月1日起ECB的总资本为EUR 5,760,652,402.58,并规定了欧元系统内NCB的出资调整。
- 决定ECB/2008/25明确了欧元系统内NCB之间资本份额的转移规则,如德意志联邦银行可获得退款EUR 91,237,212.76,波兰国家银行需支付EUR 1,186,694.47。
- 决定ECB/2008/27调整了NCB的权益,以反映转移的外汇储备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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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告与审计:
- ECB的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由《欧洲系统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章程》(Statute of the ESCB)规定。
- 指南ECB/2006/16规定了NCB的财务报表应遵循的统一会计原则,包括应计制、资产负债表结构、收入确认、表外项目处理等。
- 指南还规定了过渡期的重估规则,要求NCB在加入欧元系统时重新评估所有财务资产和负债。
- 决定ECB/2006/17详细规定了ECB的年度账目编制规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附注格式。
- 决定ECB/1998/NP1规定了ECB外部审计的程序,由欧洲理事会批准,ECB发布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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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采购框架:
- 决定ECB/2008/17建立了欧元系统的联合采购框架,旨在促进成员国央行的参与并实现规模经济。
- 欧洲系统采购协调办公室(EPCO)由卢森堡央行托管,负责协调联合采购活动。
- 联合采购程序适用于欧元系统任务所需的物资和服务采购,参与为自愿行为。
2. 货币政策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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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工具:
- 指南ECB/2000/7(《一般文件》)是欧元系统货币政策工具和程序的法律框架,规定了主要再融资操作、长期再融资操作、微调操作和结构性操作。
- 指南中提到的“国家文件”(National Documentation)是成员国央行与ECB之间法律关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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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调整:
- 指南ECB/2008/13修订了《一般文件》,包括:
- 风险控制框架的调整;
- 接受非欧元计价的抵押品;
- 对受欧盟或成员国冻结资金的机构的特殊处理;
- 与最低准备金条例的协调。
- 临时措施允许某些资产作为抵押品,如美元、英镑和日元计价的可交易债务工具,前提是其发行和结算在欧元区。
- 所有新纳入的抵押品(除定期存款外)需适用额外的估值折扣,并受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约束。
- 指南ECB/2008/13修订了《一般文件》,包括:
3. 最低准备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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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要求:
- ECB可根据货币政策目标要求欧元区内的信用机构持有最低准备金。
- 准备金分为两类:一类是期限超过两年的负债(如回购交易),准备金比率为0%;另一类为其他负债,准备金比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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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计算与持有:
- 每个机构需根据其准备金基础中的各项负债,按比率计算所需最低准备金。
- 每月为一个维护期,机构需在ECB或NCB的账户中持有最低准备金。
- 每个机构享有EUR 100,000的豁免额度,从最低准备金中扣除。
- 每个NCB负责通知其辖内机构的最低准备金要求,需提前至少三个NCB工作日通知。
4. 支付与结算系统(TARGET2)
- TARGET2系统:
- 是欧元系统用于支付和结算的实时全额结算系统(RTGS)。
- 该系统确保欧元区内的支付清算高效、安全和透明。
5. 欧元纸币与硬币发行及货币事务
- 欧元纸币发行:
- 欧元纸币的发行、生产和流通管理由欧元系统统一负责。
- 决定ECB/2008/17规定了欧元纸币的发行规则及相关的数据收集机制。
- 欧元纸币的保护和更换机制也包含在内。
6. 外汇储备与储备管理服务
- 外汇储备管理:
- ECB和成员国央行需管理外汇储备,并参与外汇市场操作。
- 《汇率机制》规定了欧元区汇率政策的框架。
- 欧元系统储备管理服务由ECB统一提供。
7. 统计数据
- 统计数据:
- ECB负责收集并发布欧元区的货币、金融机构及市场统计数据。
- 包括欧元区账户、外部统计数据、HICP(调和消费者价格指数)等。
- 统计数据需保持机密性,以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
8. 欺诈预防、透明度与数据保护
- 欺诈预防与透明度:
- ECB与NCB共同制定欺诈预防措施,确保欧元系统的安全。
- 透明度是ECB与NCB之间的重要原则,所有操作和决策需公开透明。
- 数据保护是核心内容之一,确保统计数据和操作信息的安全。
附录:法律文件概览
- 附录列出了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包括条例、指南、建议和决定。
- 手册中未包含机构和雇佣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不再具有重要影响的文件。
- 所有法律文件的完整版本可在ECB官网查询,本手册仅作简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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