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CEPS欧洲政策研究中心_Corporate_Taxation_and_the_European_Company_Statute_32页_223kb
报告摘要
总结:企业税收与欧洲公司法(ECS)的挑战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CEPS(欧洲政策研究中心)发起,由Alastair Sutton和Emrah Arbak主持,旨在分析欧洲公司法(ECS)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的税收障碍,并提出政策建议。报告指出,尽管ECS被设计为简化跨国企业结构、促进欧洲单一市场的工具,但其实施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是税收问题带来的成本和不确定性。
主要观点
1. ECS的实施现状
- ECS自2001年通过以来,已有三年时间,但截至2007年11月,仅有61家实际运营的SE(欧洲公司)。
- 尽管注册数量在增长,但实际采用率仍远低于预期。
- 公司选择ECS的主要动机并非预期的税收优惠,而是建立“真正的欧洲形象”。
2. 转换过程中的税收障碍
- 直接税问题:成员国为保护本国税基,对资产转移征收“退出税”(exit taxes),导致公司难以迁移总部。
- 税收协定的不确定性:在重组过程中,公司需放弃原有的税收优惠,且这些优惠可能无法在转换后恢复。
- ECJ的裁决影响:欧洲法院在2004年对“de Lasteyrie”案的裁决表明,针对跨境资产转移的税收措施可能违反《欧洲共同体条约》中关于自由设立和资本自由流动的规定。
- 税收协定的复杂性:2006年欧洲法院在“FCE Bank”案中裁定,跨境集团内部交易可能需缴纳增值税(VAT),这对金融和保险企业构成重大负担。
3. 转换后的税收障碍
- 增值税(VAT)问题:当前欧盟缺乏统一的跨境增值税集团规则,导致集团内部交易可能被重复征税。
- 转让定价规则:各国对转让定价的监管差异导致跨国公司需承担高昂的合规成本。
- 统一税制缺失:欧盟尚未建立统一的公司税制度,导致跨国公司面临不同的税法和税务管理要求。
4. 关键政策建议
- 推动增值税集团机制:建议欧盟加快增值税改革,建立统一的跨境增值税集团机制。
- 支持CCCTB项目:建议欧盟继续推进“共同统一公司税基”(CCCTB)项目,以简化跨国公司的税务合规流程。
- 加强税收协调:建议欧盟在直接税领域加强协调,减少因各国税法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
- 促进成员国合作:建议欧盟成员国之间加强合作,确保税收政策的一致性,以支持ECS的推广。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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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S的四种设立方式:
- 作为在至少两个成员国的上市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
- 作为至少两个成员国公司的联合子公司;
- 通过至少两个成员国公司的合并;
- 将已在两个或更多成员国运营至少两年的国家公司转变为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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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的注册办公室:必须位于成员国境内,且可迁移,但迁移过程可能受税收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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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问题的两个阶段:
- 转换阶段:涉及资产转移、退出税、重组损失补偿等问题;
- 转换后阶段:涉及增值税和直接税的长期不确定性,尤其是转让定价和统一税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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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
- BP:作为跨国公司,BP在转换过程中面临复杂的税务问题;
- Nordea:在跨境合并和税务合规方面有实际经验,可为其他公司提供参考。
结论
尽管ECS具有潜力,但税收障碍仍然是其推广的主要阻力。报告强调,欧盟需在税收政策上进行协调,尤其是增值税和统一税基的建设,以提升ECS的吸引力和可行性。同时,应通过法律和政策改革,消除成员国间的税收壁垒,确保ECS真正成为跨国企业简化结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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