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Confrontation-and-cooperation-in-the-East-China-Sea_-Chinese-perspectives_8页_446kb
报告摘要
总结:东海对峙与合作中的中国视角
核心内容
2014年,中日关系在东海问题上经历了显著的缓和,尽管两国在领土争端和历史问题上仍存在分歧。中国与日本在11月的APEC峰会上恢复了高层双边交流,标志着两国关系的“解冻”。双方在2014年11月达成一项四点原则性协议,为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并于2015年1月宣布将尽快启动海上和空中危机管理机制。
主要观点
- 紧张局势的缓解:尽管2012年日本购入钓鱼岛(中国称“ Diaoyu Islands”)引发中日关系紧张,但2014年局势有所缓和,双方恢复了高层对话。
- 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中日双方同意建立包括热线、年度会议和共同无线电频率使用的危机管理机制,以减少误判和冲突风险。
- 风险意识增强:中国军事和外交分析人士强调,东海局势的复杂性增加了意外或有意冲突的可能性,因此提出多项措施以降低风险。
- 现有机制的局限性:尽管存在一些合作机制,如2014年签署的《海上意外相遇规则》(CUES)和中日海上通信机制,但这些机制在适用范围和执行力上仍存在不确定性。
关键信息
1. 东海局势与风险
- 2012年购岛事件:日本购入钓鱼岛引发中日关系冻结,导致双方在海上和空中频繁发生对峙。
- 2013年防空识别区(ADIZ)声明:中国宣布东海防空识别区,进一步加剧了空中冲突风险。
- 2014年APEC峰会:中日高层会晤被视为关系缓和的信号。
- 风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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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只或飞机在争议岛屿领海外相撞:低冲突级别,易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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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争议岛屿领海内发生对峙:可能引发军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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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登岛:必然导致军事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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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侦察或跟踪活动引发的意外事件:如2001年南海事件,有进一步升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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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提出的危机管理措施
- 四点原则性协议:包括承认近期东海紧张局势、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加强对话与沟通、推动共同开发。
- 海上和空中危机管理机制:包含热线、年度会议、共同无线电频率使用。
- 军事合作建议:建议双方合作保护海上航线,共同开发海洋资源,如中日联合开发的“ Chunxiao/Shirakaba”天然气田。
- 降低紧张的措施:如减少巡逻频率,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3. 现有机制分析
- 《海上意外相遇规则》(CUES):
- 2014年4月签署,由25国海军签署。
-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未明确适用于专属经济区(EEZ)或争议海域。
- 中国强调其仅适用于公海,不涉及东海和南海问题。
- 中日海上通信机制:
- 2008年启动谈判,2012年达成初步共识,但具体实施细节仍不明确。
- 双方同意在意外相遇时使用英语和VHF 16频道进行沟通。
- 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 2012年首次召开,2014年重启。
- 2015年1月在横滨举行第三轮会议,首次将空中议题纳入讨论。
- 未来会议计划在中国举行。
4. 中国立场与政策含义
- 风险意识:中国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意外或有意冲突可能对两国关系造成灾难性后果,因此支持建立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
- 合作意愿:中国愿意参与多边机制,如CUES,但强调其应服务于双边关系,而非第三方利益。
- 障碍与挑战:
- 双方缺乏互信。
- 对四点原则性协议的解释存在分歧,引发外交摩擦。
- 复杂的海洋问题难以通过几次磋商解决。
结论
尽管中日关系在2014年有所缓和,但东海问题仍是两国关系中的核心矛盾。中国推动建立危机管理机制,旨在降低冲突风险,促进合作。然而,由于互信不足和对协议的解读分歧,这些机制的实际效果仍面临挑战。未来,中日双方需在制度化和实质性合作方面取得更大进展,以实现长期稳定的海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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