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0-东方证券-聚焦数字经济监管_双周观察_5页_251kb
报告摘要
深圳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数字经济监管新进展
核心内容总结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是我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于2022年9月6日正式公布,计划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在人工智能产业的定义、边界、监管机制、产业支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破解产品落地难题。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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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产业的定义与边界
- 明确人工智能为“利用计算机或其控制的设备,通过感知环境、获取知识、推导演绎等方法,对人类智能的模拟、延伸或扩展”。
- 将人工智能相关的软硬件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纳入人工智能产业范畴,并涵盖其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融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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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与监管原则
- 建立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 提出“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针对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制定分类分级监管规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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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支持措施
- 推动人工智能数据资源有序开放。
- 建立面向产业的算力算法开放平台。
- 加强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布局,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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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与意义
- 深圳作为人工智能产业基础较强的地区,出台该条例是为全国层面人工智能立法探索经验。
- 该条例有助于构建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信息
- 立法背景:深圳是全国人工智能企业数量第二多的城市,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
- 实施时间: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 监管创新:条例首次提出人工智能统计与监测制度,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 政策协同:与《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等文件形成政策合力。
国内监管动态
- 反垄断合规辅导: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647家上市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辅导,涵盖多个行业。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人社部等五部门对美团、饿了么、滴滴等平台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强调用工责任。
- 《网络安全法》修订: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安全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强化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责任。
- 数据分类分级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数据分类分级要求》征求意见稿发布,支持《数据安全法》实施。
-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三部门联合发布,规范弹窗信息推送行为,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国际监管动态
- 美国起诉亚马逊:加州总检察长指控亚马逊通过不公平合同行为限制竞争,要求其停止相关行为并赔偿损失。
- 欧盟处罚谷歌:欧盟普通法院驳回谷歌上诉,确认其因安卓系统限制行为被罚款41.25亿欧元。
- Meta被欧盟罚款:因不当处理青少年数据,Instagram被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罚款4.05亿欧元,创Meta最大单笔GDPR罚单纪录。
风险提示
- 数据与反垄断风险:互联网企业在数据跨境传输、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领域可能面临新的监管挑战。
- 青年就业压力:对互联网企业的严格监管可能对青年就业产生一定影响,需关注政策执行对就业市场的潜在冲击。
投资评级说明
- 公司投资评级:基于未来12个月内相对市场基准指数的收益率进行划分,包括买入、增持、中性、减持、未评级、暂停评级。
- 行业投资评级:基于未来12个月内相对市场基准指数的收益率进行划分,包括看好、中性、看淡、未评级、暂停评级。
- 免责声明:本报告基于公开信息撰写,不构成投资建议,不保证信息准确性与完整性,客户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附注
- 分析师信息:陈至奕、孙金霞、陈玮。
- 联系人:孙国翔。
- 相关报告:《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双周观察》系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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