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东方金诚-解读2018版_上市公司治理准则_倡导履行环境及社会责任_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_7页_754kb
报告摘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版修订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18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共十章九十八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旨在适应中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化与国际化,强化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倡导ESG理念,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
主要修订内容及意义
一、倡导ESG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 发展理念更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和企业社会责任。
- 单独章节设置:将“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单列为一章,进一步突出其重要性。
- 信息披露要求:要求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及公司治理相关信息,为后续强制性ESG信息披露政策奠定基础。
- 国际接轨:引入ESG经营理念,鼓励上市公司将其融入发展战略,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加强控股股东约束,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 利润分配制度:要求公司章程明确利润分配办法,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具备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充分披露原因。
- 强化独立性: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不得利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
- 投资者结构:截至2018年9月,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占总市值的52%,个人投资者占48%。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参与有助于监督控股股东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中小投资者保护:通过规范信息披露和治理结构,增强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打击投机行为,提高市场诚信度。
三、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强化中介机构监督
- 机构投资者权利: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行使表决权、质询权、建议权等股东权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 治理参与形式:包括推荐董事、监事、监督高管履职等,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 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关注公司治理状况,保持专业性和独立性,为公司治理提供建议。
相关建议
一、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治理合力
- 政策衔接:《新准则》作为纲领性文件,需与其他规范和实施细则配合,形成系统化的治理体系。
- 具体实施:建议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自律协会等制定具体规范,如ESG信息披露标准、机构投资者参与机制、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等。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引入第三方机构
- 信息披露有效性不足: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多为强制性,缺乏全面性和真实性,难以满足利益相关方需求。
- 第三方参与:建议培育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上市公司进行ESG信息披露,提升信息的透明度、准确性和专业性。
新老准则主要差别对比
| 序号 | 项目 | 2002版准则 | 新准则 |
|---|---|---|---|
| 1 | 总则 | 强调公司治理,核心目的是评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 | 强调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
| 2.1 | 股东权利 | 依法保障股东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等 | 新增要求公司章程明确利润分配办法,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 |
| 2.2 | 股东大会的规范 | - | 明确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 |
| 3.1 | 董事的任选 | 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应采用 | 鼓励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及以上应采用 |
| 3.5 | 独立董事 | 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 不得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位,细化权责,要求按年度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 4 | 监事与监事会 | 保障监事知情权 | 上市公司可设立外部监事,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 |
| 7 | 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机构 | 未单列,仅第十一条提及 | 鼓励机构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治理,公开参与情况;中介机构应关注治理状况 |
| 8 | 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 仅第八十条提及 | 单列章节,强调员工权益保护、绿色发展理念、社会责任履行 |
| 9 |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 分为持续信息、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三部分 | 鼓励自愿披露对决策有影响的信息,明确董事长对信息披露的责任 |
| 10 | 附则 | - | 试点红筹企业参照本准则执行,除适用境外法律外 |
总结
《新准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进入新的阶段,更加注重社会责任、投资者保护和国际接轨。通过强化控股股东约束、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引入ESG理念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资本市场环境,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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