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9-东吴证券-固收深度报告_债券投资者保护机制全梳理_29页_1mb
报告摘要
债券投资者保护机制全梳理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及企业破产清偿规则,重点分析了债券违约的界定、投资者保护机制、企业破产方式及债权清偿顺序,并提供了相关风险提示和附录数据。
主要观点
- 债券违约界定:主要包括未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企业申请破产或被托管、债务重组或置换等情形。国内法律体系以合同法和募集说明书为依据,主要涵盖拖欠付款、企业解散和破产三种情况。
- 投资者保护机制:包括五大机制,分别为信息披露制度、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受托管理人制度、债权人司法救济制度以及特殊保护条款。这些机制旨在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集体决策权、受托管理权及法律救济权。
- 企业破产方式:主要包括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三种方式。破产重整是使濒临破产企业恢复经营的重要手段,而破产清算则是最后的清偿方式。
- 债权清偿顺序:在破产清算中,清偿顺序为债权实现费用、共益债务、担保物权、一般破产债权。特殊情况下,担保物权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司法救济途径:投资者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寻求法律救济。诉讼流程包括立案受理、庭前准备、开庭审理、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适用于合同纠纷。
关键信息
1. 债券违约的界定
- 国际标准:穆迪、标普、惠誉对债券违约的界定包括未按时支付本息、破产或债务重组等。
- 国内标准: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募集说明书,债券违约主要包括拖欠付款、企业解散、企业破产三种情形。
2. 投资者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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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制度:
- 包括首次披露、定期披露、重大事件披露和第三方披露。
- 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投资者判断企业信用资质,防范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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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
- 是债权人集体行使权利的平台,对重大事项进行决议。
- 会议规则未明文规定,实践中参考交易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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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制度:
- 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进行管理、处分,维护其利益。
- 受托人需履行调查、报告、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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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司法救济制度:
- 包括违约求偿和破产申请两种法律诉求。
- 投资者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获得清偿,需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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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保护条款:
- 包括控制权变更回售条款、交叉违约条款、指标维持类条款等。
- 这些条款有助于提前预警违约风险,增强投资者保护。
3. 企业破产方式及债权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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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方式:
- 破产清算:企业资产变价分配,破产程序结束。
- 破产和解: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恢复财产管理。
- 破产重整:通过调整债务、股权或引入战略投资者,挽救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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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清偿顺序:
- 债权实现费用 → 共益债务 → 担保物权 → 一般破产债权。
- 担保物权优先受偿,但若担保物不足,需按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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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封权与优先债权冲突:
- 首封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但若优先债权满足特定条件,应移交优先债权执行法院。
4. 风险提示
- 信用违约频发:可能导致信用债发行难度上升,二级市场估值波动加剧。
- 投资者需注意:在债务违约后,应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如提起诉讼、仲裁或申请破产。
附录:2014年以来信用债违约一览
- 本文附录提供了2014年至2018年间的信用债违约案例,包括发行人名称、企业性质、所属行业、违约发生日主体评级、债券名称及发生日期等信息,帮助投资者了解历史违约情况。
结论
本文全面梳理了债券违约的定义及投资者保护机制,强调在面对违约时,投资者应充分利用信息披露、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司法救济及特殊保护条款等机制,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提醒投资者关注信用违约风险,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以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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