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_70页_5mb
报告摘要
CMF中国宏观经济专题报告(第113期)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围绕“十五五”时期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这一重要原则,分析其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意义与实践路径。报告指出,这一原则已成为“十五五”时期发展的六大核心原则之一,体现了我国在新时代对市场经济与政府治理的深刻理解与创新探索。
主要观点
1. 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辩证统一
- 有效市场: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具备“四性”:自主决策的灵活性、公平竞争的充分性、开放包容的兼容性、优胜劣汰的有效性。
- 有为政府: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通过战略规划、资源配置和制度建设,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发展。政府并非“全能政府”,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治理主体,核心职责是“释放活力、管好风险、补齐短板”。
- 有机结合:二者是“优势互补、有机统一”的关系。市场有效是前提,政府有为是保障,共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 市场运行中的“五大乱象”
- 地方保护主义与恶性竞争:如新能源汽车、光伏项目导致产能过剩和低价倾销。
- 金融领域恶意代理维权与黑灰产泛滥:如证券纠纷案件中恶意代理维权占比超50%。
- 垄断行为与价格操纵:如某药业因达成垄断协议被处罚。
- 房地产市场系统性风险与失信频发:如部分城市新房成交量下滑,违法销售行为频发。
- 政务与公共领域形式主义与造假:如某地2099份案卷中93.6%存在伪造签字问题。
3. 政府治理中的“三大问题”
- 缺位:关键领域监管失效,如隐性债务问题。
- 越位:政府代替市场决策,如“数字政绩”和资源浪费。
- 错位: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如“红头文件”代替法治。
关键信息
1. 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的结合
- 市场机制:通过价格、竞争和供求实现资源高效配置,但存在公共品供给不足、信息不对称、垄断等问题。
- 政府作用:聚焦制度供给、公平监管、公共服务,强化风险防控,避免替代市场。
2. 市场主体与要素市场的发展
- 截至2025年10月,全国市场主体总量达3.02亿户,较2019年增长52.5%,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达92.3%。
- 要素市场:碳市场、技术市场等规模持续扩张,数据要素市场潜力巨大,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试点区域为全国制度建设提供了样本。
3. 基础设施与法治保障的同步升级
- 交通运输设施网络日趋完善,铁路、公路、高等级航道、民航机场等发展迅速。
- 法治保障方面,2021年以来新制定法律36件,修改法律63件次,法院受理案件1.8974亿件,依法严惩各种违法行为。
4. 制度型开放的推进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缩减30%,从151项至106项。
- 海南服务贸易额从2021年288亿元增至2023年458亿元,年均增速达26.11%。
- 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实施,标志着制度型开放进入新阶段。
5. 建设法治经济与信用经济
- 法治经济:以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为三大支柱,为企业提供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 信用经济:通过信用信息数据化、评价标准化、价值场景化与货币化,推动市场从“关系信任”转向“制度信任”。
6. 优化营商环境
- 市场化改革:破除政策冲突和隐性壁垒,推动要素自由流动。
- 法治化建设:完善营商环境法律体系,规范行政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 国际化路径:对标国际规则,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
热点对策
1.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 实施“五统一、一开放”,包括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基础设施、行为尺度、监管执法、要素资源市场。
- 整治市场乱象,如低价无序竞争、政府采购招标问题、地方招商引资乱象。
2. 建设法治经济与信用经济
- 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强化法治约束。
-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发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拓展信用评价的多维应用场景。
3.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 实施“破堵点”与“强枢纽”策略,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效能。
- 推动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历史演进与未来方向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基本经济制度。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放得活”与“管得住”并重。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确立为重要原则,标志着政府角色从“调控者”向“服务者+守护者”转变。
总结
本报告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通过制度创新、法治保障、信用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手段,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市场活力激发、政府治理能力增强,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