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Public-Hearing-on-GL-on-disclosure-requirements-060916_11页_1mb
报告摘要
EBA Guidelines on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in Part Eight CRR
核心内容概述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关于第八大项CRR披露要求的指南》,旨在提升银行披露信息的透明度、一致性和可比性,以加强市场纪律并支持监管目标。这些指南是将巴塞尔III第三支柱修订内容纳入欧盟资本要求条例(CRR)的一部分,并考虑了现有技术标准和监管要求。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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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的重要性
EBA认为透明度是危机预防和危机管理的重要工具,有助于市场识别风险、调整暴露,并奖励风险管理良好的机构。 -
巴塞尔III第三支柱修订
巴塞尔III第三支柱披露要求自2015年起进行了全面改革,分为两个阶段(Phase 1和Phase 2),其中Phase 1于2016年12月31日起生效,Phase 2则视情况在2017年底或之后实施。 -
CRR与修订第三支柱的协调
EBA在将巴塞尔III第三支柱修订内容转化为CRR披露要求时,采取了分阶段实施策略,确保与CRR要求的一致性,同时避免重复披露。 -
指南的目标
指南旨在帮助机构满足CRR要求,同时符合巴塞尔III第三支柱的披露标准。它不替代现有技术标准和披露要求,而是提供额外的指导。 -
适用范围
指南适用于欧盟范围内最重要的金融机构(G-SII和O-SII),而其他机构则根据监管机构的裁量权进行披露。
关键信息
披露要求范围
- 涵盖第八大项CRR中除证券化(securitisation)外的所有披露要求
- 等待欧盟证券化框架的实施后再处理相关部分
指南结构
- 短期措施:根据《欧盟条例(EU)1093/2010》第16条发布自主指南
- 长期措施:对CRR进行修订,以实现全面一致性
披露内容调整
- RWA与IRB模型:EBA呼吁提高RWA披露的细化程度和一致性
- 模板与表格:更新了21个新模板和28个修改后的模板,以符合CRR和巴塞尔III要求
- 列名与分类:调整了列名和分类以匹配CRR概念
- 信息整合:删除了与CRR内容重复的部分,以减少冗余
其他披露要求
- 资本要求:披露需按风险类别和暴露类别分别进行,以提高可比性
- 市场风险:根据巴塞尔模板MR1和MR2,对市场风险资本要求进行细化
- 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覆盖率(LCR)要求进行标准化披露
- 计息风险:对银行账簿中的利率风险进行披露
- 薪酬披露:包括薪酬结构、激励机制和相关风险信息
- 公允价值调整:披露基于PD等级的调整信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
披露格式与工具
- 可编辑格式:鼓励使用可编辑格式(如Excel)以提高信息处理效率
- 标准化模板:部分模板(如OV1-A和OV1-B)用于满足CRR和巴塞尔III的不同披露层级
- PD等级信息:保留了巴塞尔模板CR6中基于PD等级的平均期限信息,以提升国际可比性
待定问题与建议
- 比例性:建议对小型机构采用标准化模板,以避免不必要的披露成本
- 早期实施:鼓励主要机构在2016年底提前实施部分核心模板
- 信息披露频率:修订了2014/14号指南,建议主要机构考虑提高披露频率
- CCR交易分类:建议对信用衍生品进行区分披露,以提高信息清晰度
- 资本要求范围:统一资本要求的披露范围,避免对Article 445的不同解读
实施时间表
- 咨询结束:2016年9月29日
- 指南最终化:2016年第四季度
- 部分模板早期实施:2016年12月31日(适用于G-SII)
- 指南实施日期:2017年12月31日
联系信息
- 机构名称:欧洲银行管理局(EBA)
- 地址:Floor 46, One Canada Square, London E14 5AA
- 电话:+44 207 382 1776
- 传真:+44 207 382 1771
- 邮箱:info@eba.europa.eu
- 网址:www.eba.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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