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2-国金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研究_三阶段费改正式落地_债基压力减轻_鼓励长期持有的导向不变_3页_648kb
报告摘要
国金证券研究报告总结:三阶段费改正式落地
核心内容
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标志着三阶段费改正式落地。此次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债基差异化调整:对于个人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满七日的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份额,以及机构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满三十日的债券型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约定赎回费收取标准,不再与股、混基金一视同仁。
- 认申购费率上限下调:
- 主动偏股型基金和其他混合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 0.8% 和 0.5%。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 0.3%。
- 赎回费率调整:
- 持有期少于7天,赎回费率不低于 1.5%;
- 持有期7-30天,赎回费率不低于 1%;
- 持有期30天-6个月,赎回费率不低于 0.5%。
- 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
- 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 0.4%/年和 0.2%/年;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 0.15%/年;
- 对持有期超过1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 客户维护费比例维持:
- 个人客户销售保有量维持 50% 的客户维护费比例;
- 机构投资者销售股、混型基金的保有量维持 30% 的比例;
- 销售其他基金获得的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比率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主要观点
- 债基压力减轻:此次改革明确允许债基根据持有期限自行设定赎回费率,缓解了短期债基被赎回或替代的风险。
- 销售导向转向保有:前端费率已市场化降低,后端客户维护费比例调整不大,整体上引导销售机构更重视基金产品的保有规模。
- 鼓励长期持有:通过提高短期持有赎回费率、取消长期持有销售服务费,增强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的意愿。
- 基金业生态改善:降低投资者成本、引导长期投资、重视保有规模,有助于优化基金行业生态。
关键信息
- 新规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过渡期安排:已发售基金若不符合新规定,给予12个月调整期,需完成系统改造、修改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并公告。
- 风险提示:
- 公募基金行业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 政策落地后改革效果不及预期。
投资建议
本次销售端改革有利于降低投资者成本,引导长期持有基金,改善基金业生态,具有积极意义。
行业投资评级说明
- 买入: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 15% 以上;
- 增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 5%-15%;
- 中性: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变动幅度相对大盘在 -5% - 5%;
- 减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下跌幅度超过大盘 5% 以上。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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