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6-国金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研究_费改三阶段_降低基民成本_鼓励长期投资_引导重视保有_3页_583kb
报告摘要
费改三阶段总结
核心内容
本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是公募基金销售费用改革的第三阶段,旨在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规范销售市场秩序,并引导投资者重视长期持有。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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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认申购费率
- 股票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上限调降至 0.8%
- 混合型基金调降至 0.5%
- 债券型基金调降至 0.3%
- 前端费率已市场化降低多年,多数产品已低于新规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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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赎回费安排
- 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简化四档费率至三档。
- 对持有期少于7天的赎回费率不低于 1.5%,7-30天不低于 1%,30天-6个月不低于 0.5%。
- 持有期超过一年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鼓励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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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销售服务费率
- 股票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调降至 0.4%/年
- 指数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调降至 0.2%/年
- 货币市场基金调降至 0.15%/年
- 对持有期超过1年的货币市场基金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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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客户维护费比例
- 个人客户销售权益类基金的客户维护费比例维持 50% 不变
- 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的客户维护费比例维持 30% 不变
- 债券、货币型基金的客户维护费比例降低至 15%
- 引导销售机构重视基金的保有规模,尤其是权益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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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行业直销平台建设
- 明确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的法律依据与功能定位
- 鼓励机构投资者通过FISP平台申赎基金,增强直销服务能力
- 中小基金公司因自建直销渠道成本高,将更受益于统一平台。
主要观点
- 销售模式转型:从“重销售”向“重保有”转变,强调基金销售机构的客户留存能力。
- 长期投资导向:通过优化赎回费率结构,提高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的意愿。
- 降低市场成本:进一步降低投资者在基金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提升市场吸引力。
- 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通过加强直销服务,为各类中长期资金提供更便捷的参与渠道。
关键信息
- 时间背景:2025年9月5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
- 政策依据:呼应2025年5月发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政策目标: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规范销售市场秩序,引导长期投资,提升行业直销能力。
- 影响范围:适用于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市场基金及指数型基金。
- 风险提示:
- 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 改革效果未达预期
投资建议
本次销售端改革有助于降低投资者成本,引导长期持有,推动销售机构重视基金保有规模,从而改善基金业生态。建议关注改革对基金公司直销能力、客户结构及行业竞争格局的影响。
行业投资评级说明
- 买入: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 15% 以上
- 增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 5%-15%
- 中性: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变动幅度相对大盘在 -5% -5%
- 减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下跌幅度超过大盘 5% 以上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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