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7-安永_中国_-EY_Financial_Sector_Opening_Up_Series_Issue_XIII_4页_644kb
报告摘要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财富管理通实施规则详解与解读总结
政策背景
跨境财富管理通于2020年6月启动预备,2021年9月10日正式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联合发布细则,旨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业务机制
- 流向管理:资金兑换必须通过离岸市场进行
- 额度管理:
- 个人跨境投资额度:每人每年人民币100万元
- 全球总额度:人民币1500亿元
合格投资者标准
- 居民资格:
- 内地居民:最近连续5年在大湾区九市拥有工作居住记录,持有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投资经验不少于2年
- 港澳居民:持有效香港或澳门身份证,连续5年在大湾区九市工作或居住
- 风险管控:金融机构需建立严格的投资风格、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并具备跨境资金闭环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和便利化资金结算通道
产品范围(风险等级1、3类产品 及 R1-R3级公募基金)
主要包括:债券、存款(不含结构化存款)、人民币、港币和外币存款,以及风险评级为低风险及非复杂固定收益和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
安永专业观点
跨境财富管理通的开通具有多重意义:
- 市场连接:增强大湾区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实践
- 业务拓展:扩大内地银行财富管理业务范围,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 风险监管:建立多方协调的跨境风险防控机制,打造多元化纠纷调解体系
金融机构应对策略
- 深入挖掘高净值客户需求
-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智能基础设施
- 推动资产管理和跨境生态体系建设
安永建议未来需在三方面加强合作:
- 建立健全统一监管协调机制
- 深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法律法规协调
- 强化科技管控与投资者保护体系
联系信息
本文由安永的专业服务团队撰写,提供合规咨询与资产销售方案评估,更多细节请联系指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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