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7-荣大-关于IPO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是高校教授是否构成上市障碍的研究_8页_1012kb
报告摘要
关于IPO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是高校教授是否构成上市障碍的研究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郭艳婷撰写,旨在分析拟IPO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高校教授是否构成上市障碍,以及相关监管关注点和案例处理方式。作者通过检索市场公开数据和问询案例,总结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要点,供企业及中介机构参考。
主要观点
- 实际控制人为高校教授不构成上市障碍:根据公开数据,存在多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高校教授的案例,表明该情况在法律上并不禁止,不构成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 监管关注点明确:在IPO审核过程中,若实际控制人为高校教授,监管机构通常会关注以下方面:
- 实控人任职是否影响公司经营;
- 实控人在高校任职期间创立公司是否符合规定;
- 公司技术是否来源于实控人的职务研究成果;
- 实控人兼职或创办企业是否经过审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合作研发情况及资金往来等。
关键信息
一、法律法规要点
-
《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2002]202号)
鼓励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兼职创业,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允许高校自主制定相关激励政策。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
明确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在履行本职工作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兼职或离岗创业,且在兼职期间仍需履行国家科技计划相关职责。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要求上市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不得因兼职影响公司经营,应确保其投入时间和精力。
二、参考案例分析
案例1:A公司二轮问询
- 问题:实控人魏*在合肥工业大学任职,是否影响公司经营?
- 回复要点:
- 魏*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为高校教授,从未缺席公司重大会议;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保障魏*履职;
- 魏*出具承诺,明确其任职不影响公司运营。
- 结论:审核关注点为实控人履职保障机制。
案例2:B公司五轮问询
- 问题:实控人毛*作为北京大学教授在外兼职或创办企业是否合规?
- 回复要点:
- 毛*已按照高校规定进行校外兼职申报并获批准;
- 兼职不影响其教学任务,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高校出具证明文件,确认其行为合法合规。
- 结论:审核关注点为兼职审批及教学与企业履职的平衡。
案例3:C公司一轮问询
- 问题:实控人在高校任职期间创立公司是否合规?技术来源是否涉及职务成果?
- 回复要点:
- 实控人罗*、吴*在高校任职期间创立公司,已获得高校批准;
- 技术来源为实控人个人研究,未涉及职务成果;
- 高校出具证明,确认其行为符合规定。
- 结论:审核关注点为技术来源合法性及公司设立合规性。
案例4:D公司注册环节反馈意见
- 问题:发行人与华中农大是否存在不当利用高校资源的情况?
- 回复要点:
- 发行人由华中农大与教职员工共同设立,实控人仍在高校任职;
- 明确说明与高校之间的协议、资金往来及技术使用情况;
- 高校及教育部对相关情况予以确认。
- 结论:审核关注点为与高校的合作关系及利益分配合法性。
总结要点
- 实控人身份合规性:高校教授作为实控人,只要符合高校内部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不构成上市障碍。
- 履职保障机制:企业需说明实控人任职是否影响其在公司的履职,提供治理结构及承诺文件。
- 兼职审批与教学任务平衡:实控人需提供兼职审批记录,证明其兼职行为不影响教学任务。
- 技术来源合法性:需明确公司技术是否来源于实控人的职务成果,避免潜在纠纷。
- 与高校的合作关系:需披露与高校的协议、资金往来及技术使用情况,确保合规透明。
作者信息
- 姓名:郭艳婷
- 微信:Gyt2539
- 邮箱:guoyanting4879@dingtalk.com
- 研究方向:财务
业务合作
- 微信:yxw2117
- 主页链接:http://doc.rongdasoft.com/report#/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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