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9-华泰证券-中行及招行不良ABS产品研究:不良ABS重启落地,迎不良化解新途径_1m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分析了中国不良资产证券化(不良ABS)重启的背景、意义及试点产品情况,重点探讨了中行与招行推出的首批不良ABS产品,并评估了其对银行资产质量、金融体系稳健性及市场发展的影响。
主要观点
- 不良ABS重启是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及银行不良贷款增长,拓展不良处置方式,提高资产流动性。
- 试点产品“16中誉1”和“16和萃1”规模较小,但实现超额认购,释放积极信号,为未来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
- 不良ABS通过资产打折剥离出“正常资产”价值,利用市场机制化解风险,改善银行资本消耗和资产质量。
- 不良ABS相较于信贷ABS,具有更高的风险,因此产品设计更为审慎,采用多种增信措施,如流动性储备账户、信用触发机制、外部监督等。
- 不良ABS在收益率、流动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优化,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
关键信息
试点产品情况
- 16中誉1:发行规模3.01亿元,优先档利率3.42%,次级档由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认购,抵押贷款余额占比81%,折扣率24.01%。
- 16和萃1:发行规模2.33亿元,优先档利率3%,次级档由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信用卡消费类不良贷款为主,折扣率11.09%。
- 两档产品均实现超额认购,优先级均达3A评级,银行自持各档证券的5%。
基础资产池特点
- 中行产品以山东地区企业不良贷款为主,集中度较高,但抵押率高,回收保障强。
- 招行产品以信用卡消费类不良贷款为主,借款人分布广泛,集中度低,但信用类贷款回收不确定性较大。
交易结构与增信措施
- 16中誉1:引入外部监督及流动性支持,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由次级档持有人担任资产服务顾问。
- 16和萃1:采用内部增信措施,设立流动性储备账户,同时引入信用触发机制,确保优先级证券的偿付。
政策背景与历史
- 不良ABS自2005年试点,2006-2008年间曾发行4单产品,2008年后暂停。
- 2016年2月,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发布政策,正式确立不良ABS试点。
- 2016年4月,交易商协会发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市场前景与挑战
- 不良ABS具有广阔发展空间,但需解决合理定价及市场需求问题。
- 当前不良ABS投资者群体较小,主要为商业银行及部分债券型私募基金,流动性不足。
- 不良ABS规模化发展需政策支持及市场机制完善。
建议关注标的
- 招商银行:作为首批试点银行之一,实施“一体两翼、轻型银行战略”,员工持股计划具有吸引力。
- 浙江东方:拟注入72亿金融资产,成为A股AMC第一股。
- 陕国投:入股省属AMC,拓展多元金融布局。
风险提示
- 经济下行超预期可能加剧不良贷款压力,影响不良ABS的回收及市场发展。
附录信息
- 图表目录:包括不良贷款走势、不良ABS发展历程、信贷ABS发行规模、交易结构图、产品信息图等。
- 表格目录:包括不良ABS相关政策、产品要素对比、基础资产池对比、优先级利率对比等。
总结
不良ABS的重启标志着中国金融体系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银行资产流动性,改善资本消耗,促进资产质量提升。尽管首批试点产品规模有限,但其成功发行释放了积极信号,为未来不良ABS规模化发展提供了经验和基础。然而,合理定价及市场需求仍需进一步探索,不良ABS的推广仍面临挑战。建议关注首批试点银行及不良资产管理相关标的,以把握未来不良ABS发展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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