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领袖企业项目实施手册_20页_76mb
报告摘要
「气候领袖企业」项目实施手册总结
项目概述
「气候领袖企业」是由能源基金会发起的自愿参与项目,旨在评选并表彰在减缓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项目通过文件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审及期满复评等环节,对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估,最终得分85分以上的企业可获得「气候领袖企业」称号。
项目参与主体
项目秘书处
- 由能效经济委员会·中国(CCEE)担任。
- 负责申请受理、专家备案管理、评审组织、信息发布、培训与宣传推广。
评审专家组
- 由备案管理的专家组成,包括2名行业专家和1名节能减排专家。
- 负责预评审、现场审核、终审及期满复评,出具评审意见。
仲裁委员会
- 作为监督部门,处理申请企业在评审过程中的争议。
- 争议需先与秘书处及专家组协商,协商不成则由仲裁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仲裁决定。
企业申请类别与条件
类别1:工业企业、公共服务机构
- 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
- 申请日前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违法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 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能源环境标准。
- 碳排放及能源强度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类别2: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企业
- 年二氧化碳减排贡献量1万吨以上。
- 申请日前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 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居同行领先水平。
申请流程
- 企业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
- 项目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若资料不全,会通知企业补齐。
- 企业未在两周内补齐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 秘书处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以电子邮件确认受理。
评审流程
文件评审
- 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文件评审。
- 专家组由2名行业专家和1名节能减排专家组成。
- 评审结果由秘书处通知企业。
现场评审
- 文件评审通过后,通知企业现场评审的时间与安排。
- 专家组依据申请材料进行现场验证,出具评审意见与结果。
综合评审
- 由秘书处统一组织,企业负责人陈述申请情况。
- 专家组根据企业意愿、影响力、承诺及成果进行综合评审。
- 专家组由5-7名专家组成。
公示发布
- 评审结果结合现场评审与综合评审意见得出最终评分。
- 评分85分以上的企业为「气候领袖企业」。
- 评审结果在项目网站公示15天,公示期结束后发布。
期满复评
- 「气候领袖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 期满后企业可申请复评,以维持称号。
- 复评结果在项目网站公示,达标者可继续保留称号,否则取消。
权利与义务
权利
- 可使用「气候领袖企业」标识进行宣传。
- 优先获得项目提供的节能减碳技术支持。
- 利用项目平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义务
- 承诺持续提高能效、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 积极参与项目相关活动。
- 传播节能减排最佳实践,帮助其他企业共同成长。
- 使用项目标识宣传时,不得涉及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附件说明
- 附件1:企业申请表(分类型I和类型II)。
- 附件2:企业评价指标表(分类型I和类型II)。
- 附件3:专家评审打分表(分类型I和类型II)。
- 附件4:企业自我声明(需签署并承诺材料真实性)。
联系方式
-
能源基金会 (EFC)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2403室
网址:wwwefchina.org
电话:+86 10 58217145 -
能效经济委员会·中国 (CCEE)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25E
网址:www.ccee.org.cn
电话:+86 10 59800619
邮箱:CLP@cce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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