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ECB欧洲央行_Amendments_to_the_risk_control_framework_for_tier_one_and_tier_two_eligible_assets_4页_73kb
报告摘要
总结:风险控制框架对一级和二级合格资产的修订
核心内容
本文件详细说明了欧洲系统(Eurosystem)对一级和二级合格资产的风险控制框架的修订。这些修订旨在优化资产的流动性分类和估值减价(haircut)比例,以更好地管理信用操作中的风险。修订内容将于2004年第一季度由各国中央银行实施生效。
一级合格资产的分类与减价比例
一级合格资产根据流动性分为四个等级,流动性依次递减:
- Category I: 中央政府证券
- Category II: 地方和区域政府证券、超国家证券、代理机构证券
- Category III: 传统Pfandbrief风格证券、信用机构证券
- Category IV: 资产支持证券
根据资产的剩余到期时间和票面类型(固定利率或零利率),一级合格资产的估值减价比例如下:
| 剩余到期时间 | Category I | Category II | Category III | Category IV |
|---|---|---|---|---|
| 0-1年 | 0.5% | 1% | 1.5% | 2% |
| 1-3年 | 1.5% | 2.5% | 3% | 3.5% |
| 3-5年 | 2.5% | 3.5% | 4.5% | 5.5% |
| 5-7年 | 3% | 4.5% | 5.5% | 6.5% |
| 7-10年 | 4% | 5.5% | 6.5% | 8% |
| >10年 | 5.5% | 8.5% | 9% | 12% |
此外,对于逆浮动利率证券(inverse floaters),各流动性类别下的减价比例如下:
| 剩余到期时间 | 减价比例 |
|---|---|
| 0-1年 | 2% |
| 1-3年 | 7% |
| 3-5年 | 10% |
| 5-7年 | 12% |
| 7-10年 | 17% |
| >10年 | 25% |
二级合格资产的分类与减价比例
二级合格资产的流动性分类保持不变,分为以下四组:
- 可交易但流动性有限的债务工具
- 流动性受限且具有特殊特征的债务工具
- 股票
- 不可交易的债务工具,包括贸易票据、银行贷款和抵押支持的本票
二级合格资产的估值减价比例如下:
| 剩余到期时间 | 可交易但流动性有限的债务工具 | 流动性受限且具有特殊特征的债务工具 |
|---|---|---|
| 0-1年 | 2% | 4% |
| 1-3年 | 3.5% | 8% |
| 3-5年 | 5.5% | 15% |
| 5-7年 | 6.5% | 17% |
| 7-10年 | 8% | 22% |
| >10年 | 12% | 24% |
对于股票,统一适用22%的减价比例。
对于不可交易的债务工具,具体减价比例如下:
- 贸易票据(剩余到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4%
- 银行贷款(剩余到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12%;(剩余到期时间在六个月至两年之间):22%
- 抵押支持的本票:22%
其他修订内容
- 浮动利率工具的减价比例:不再区分具有预固定利率和后固定利率的浮动利率工具,减价比例将基于该工具所属的流动性类别或组别中的零至一年到期时间桶对应的比例。
- 初始保证金与触发点调整:取消了反向交易中对流动性提供的初始保证金要求,并将保证金调用的触发点从1.0%降至0.5%,以与新框架中最低的保护水平(0%初始保证金和0.5%估值减价)保持一致。
总结
本次修订对一级和二级合格资产的流动性分类和估值减价比例进行了系统性调整,旨在提高风险控制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修订内容包括更细化的流动性等级划分、不同到期时间与票面类型的减价比例、统一的股票减价比例,以及对不可交易债务工具的特定减价规定。同时,对浮动利率工具的处理方式进行了简化,并降低了反向交易中的保证金要求,以增强市场参与度和流动性管理效率。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