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6-KPMG_Global-Gibraltar_–_Taxation_of_Interests_in_Residential_Property_4页_236kb
报告摘要
Gibraltar政府公布新法案,自2024年8月1日起征税处置住宅物业的利益,旨在提供税收明确性,改变以往资本收益处理方式。
关键变更:
- 税务规定适用身份: 持有直接或间接(包括通过物业持有实体)三个或以上可征税住宅财产的个人或实体。
- 征税基础: 处置收益视为收入,而非资本收益,计入持有特许权使用费。
定义与条件:
- 可征税财产: 在Gibraltar的任何用于住宅用途房地产(包括期房),除特定豁免财产。
- 排除间接处置: 通过出售物业持有实体股权获益也计入个人收入。
- 主要活动标准: 物业持有实体定义为其核心业务为房地产所有权或管理。
征税规则:
- 税率差异: 公司一般为15%,普通居民适用边际税率,非居民最高39%。
- 抵扣允许: 仅限于消耗于生产该收入的完全并在专属目的上发生的成本。
- 损失结转: 虽然未具体立法,但预期允许损失向未来处置收益抵扣。
- 抗避税条款: 处置被视为避税时,税务专员可视为武器转让;亲诚关系合作,如避免整体避税目的。
免税类型:
- 主要住宅: 单一或主要居所豁免;商业房地产主要用途商业时豁免;其他如继承转让部分情况可能豁免。
影响与建议:
- 国际分配公司需评估政策调整,以涵盖房产处置在税务方案。
- 等待Gibraltar税务部门解释和正式指南,以澄清关键细节如“产出金额”和连续基期定义。
- 咨询合格税务专家或Gibraltar KPMG团队获取定制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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