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0-德勤-商业贸易行业税务快讯_对美加征排除现新机_市场化采购排除有望提速_4页_522kb
报告摘要
税务快讯总结
核心内容
2020年2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税委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20]2号》,正式启动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旨在支持企业基于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从美国进口商品,为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实施创造条件。
主要观点
- 市场化采购排除机制:与以往的排除机制不同,此次排除仅适用于申请企业核准金额范围内的自美采购商品,非申请主体或超出核准金额的商品仍需加征关税。
- 政策目标:通过优化申请和审核程序,降低企业进口成本,促进高品质、具有价格竞争力的美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
- 适用范围:包括《可申请排除商品清单》中的696项商品,以及清单外商品的增列申请。同时,已纳入排除清单的商品在排除期限内无需申请。
- 申请流程:自2020年3月2日起,企业可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提交申请,需填写商品税则号列、采购计划金额等信息,部分商品还需提供加征关税对企业的影响说明。
- 审核机制:税委会将组织审核,并通过排除申报系统及时通知申请结果,提高效率与透明度。
关键信息
可申请排除商品清单
| 清单批次 | 税则编码数量 | 商品举例 |
|---|---|---|
| 第一批500亿美元清单 | 140 | 牛肉、猪肉、虾、黄大豆等其他农产品;医疗设备;柴油、燃料、石油;钢铁和铝废碎料;塑料制品等 |
| 第二批600亿美元清单 | 543 | 聚光灯、探照灯、电感和电容测试仪;质谱仪、液相色谱或气相色谱;液晶显示板、相机镜头、路由器、无线耳机;不锈钢无缝锅炉管、原木;胰岛素及其盐等 |
| 第三批750亿美元清单 | 111* | 海豹油胶囊;头孢克罗及其盐;原油等 |
*注:第三批清单包含部分第一批或第二批清单商品。
排除结果与申报要求
- 排除商品在核准后一年内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
- 超出核准金额的商品需自行承担加征关税。
- 核准前已加征的关税不予退还。
- 企业需通过排除申报系统提交自我声明并领取排除编号,报关单上需填写排除编号。
政策背景
- 自2019年年中起,中国已分两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进行排除,共涉及1100亿美元商品。
- 此次市场化采购排除是首次实施,旨在提升企业自主采购能力,推动中美经贸关系缓和。
建议
- 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应重新复核原有进口计划,及时申请市场化采购排除。
- 未列入清单的企业:可申请增列商品,需准备相关说明材料。
- 政策动态关注:企业应持续关注政策更新与执行指引,确保合规操作。
- 采购计划优化:提前复核采购计划与合同,合理预计采购金额,争取尽早获批排除。
- 原产地与商品编码核对:确保商品原产地和编码准确,避免海关风险。
作者信息
- 张晓洁:德勤合伙人,联系方式:+86 21 6141 1113,邮箱:dozhang@deloitte.com.cn
- 俞元泰:德勤高级顾问,联系方式:+86 21 6141 2137,邮箱:yuayu@deloitte.com.cn
相关信息
- 德勤为全球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涵盖多个地区,包括上海、北京、香港、广州、重庆等。
- 企业如不希望接收德勤信息,可回复邮件并注明“取消订阅”或“Unsubscribe”。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