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华永道中国_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_应了解的新规定_4页_615kb
报告摘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总结
核心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7年2月发布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地预防和查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提升食品供应链的诚信度。该《办法》不仅对食品安全欺诈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还对各类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法律责任及监管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适用于整个食品产业链,包括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及所有食品生产与经营活动。
主要观点
- 定义明确:食品安全欺诈是指在食品生产、贮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中,行为人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 分类清晰:《办法》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分为10大类39项(不含3个兜底条款),涵盖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
- 责任细化:明确了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欺诈行为的监管职责,并规定了对举报者的奖励机制。
- 处罚加强:新增了对食品欺诈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对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追究,以及对欺诈行为的信用记录机制。
- 跨部门协作:涉及犯罪的食品欺诈行为将被移送司法机关;涉及虚假信息的将由公安机关处理;涉及检验、认证的将由认证认可部门处理。
关键信息
10类食品欺诈行为
- 食品欺诈: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回收食品,非法添加,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婴幼儿食品等。
- 生产经营行为欺诈:隐瞒真实情况或虚假记录,伪造文件,提供非法技术等。
- 标签说明书欺诈:虚假标注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产地、认证标志等。
- 食品宣传欺诈:虚假宣传产品性能、功能、成分等,使用医疗术语,夸大用语等。
- 信息欺诈: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媒体虚假新闻等。
- 检验、认证欺诈: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违反认证程序等。
- 许可申请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数据、材料和样品申请许可或广告审批。
- 备案信息欺诈:在备案过程中提供虚假研发报告、配方、检验资料等。
- 报告信息欺诈:提供虚假自查、整改、召回等报告。
- 提交虚假监管信息:隐瞒或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记录、结论等信息。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所有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
- 涵盖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全过程。
- 适用于集中交易市场、网络平台、仓储运输等关联方。
对食品行业的影响
- 企业责任增强:企业需加强自身食品欺诈预防工作,建立内部控制体系。
- 合规风险增加:企业需进行食品欺诈薄弱性评估,并制定预防控制计划。
- 品牌信誉提升:通过预防食品欺诈行为,有助于建立消费者信任和品牌声誉。
- 法律与文化要求:企业需加强商业道德文化建设,落实员工诚信筛查与举报机制。
普华永道提供的服务
普华永道可为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 食品欺诈薄弱性评估
- 食品欺诈预防控制计划制定
- 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系统设计
- 原料评估与监控
- 跟踪与追溯系统建设
- 分销商管理
- 岗位职责划分与岗前培训
- 文档管理与法律合规管理
此外,普华永道还可协助企业设计和实施商业道德和食品安全文化活动、公司行为准则等项目,以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联系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办法》或获取相关咨询服务,请联系以下人员:
-
蔡晓颖
创新服务部主管合伙人
电话:+86 (21) 2323 3698
邮箱:amy.cai@cn.pwc.com -
溫秀微
食品行业诚信服务主管合伙人
电话:+852 2289 2019
邮箱:sami.e.sm.wan@hk.pwc.com -
曹文静
食品行业诚信服务合伙人
电话:+86 (10) 6533 7026
邮箱:wenjin.cao@cn.pwc.com
获取更多信息
访问普华永道官网获取更多关于食品欺诈的信息:
[http://www.pwccn.com/home/chi/fsis_food_fraud nov2016_chi.html](http://www.pwccn.com/home/chi/fsis_food_fraud nov2016_chi.html)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