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2.0(试行)-22页_339kb
报告摘要
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总结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重庆市公共数据的分类分级原则、要求、维度与方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公共数据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指南引用了多部国家及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包括《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重庆市数据条例》以及多个GB/T国家标准,如数据分类编码、信息安全术语等。
3 术语定义
- 公共数据:指政务部门为履行法定职责收集的数据,以及公共服务组织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数据。
- 数据分类:按公共数据的特征进行区分归类。
- 数据分级:根据数据被破坏后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定级。
- 分类维度:用于实现分类的数据特征。
- 分级维度:用于实现分级的数据特征。
4 总体要求
- 数据范围:包括本市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源。
- 组织与制度保障:明确主体责任,建立管理流程与考核机制。
- 技术要求: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属性标识,定期评审修订。
5 数据分类
5.1 分类原则
- 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扩展性、唯一性
5.2 分类维度
分为四个维度:
- 数据管理维度 ——从元数据分析数据产生频率、体量、方式等
- 业务应用维度 ——涉及来源、主题、行业、共享属性、开放属性等
- 安全保护维度 ——按重要程度划分: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
- 数据对象维度 ——将数据对象分为个人、组织、客体三类
5.3 分类方法
- 线分类法:逐层级划分
- 面分类法:多维度并行组合
- 混合分类法:结合线面分类方法
6 数据分级
6.1 分级原则
- 可执行性、时效性、合理性、客观性
6.2 分级要求
- 共享/开放属性对应不同分级
- 涉个人信息应从严就高
- 需考虑聚合、体量、时效等影响因素
6.3 分级维度
综合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等多因素确定级别
6.4 分级方法
-
定级影响因素:破坏后的影响范围与程度
-
定级标准:L1不敏感至L4敏感,具体划分为:
- L1:无不良影响
- L2:轻微影响
- L3:中等危害
- L4:严重危害
-
特殊情况处理:
- 数据升降级考虑因素
- 数据聚合与级别变更原则
- 当事人自定义数据定级
- 已披露数据、脱敏数据级别特殊处理
7 附则
指南附录提供了各类型数据的分级实例,包含组织、个人、客体、法人数据示例,展示数据分类分级的实际应用情形。
附录1、附录2:展示了不同类型数据的分类与分级示例,有助于实际操作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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