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建设方案_3页_900kb
报告摘要
永川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建设方案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永川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建设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及本市科技发展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项目通过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物理空间与全方位服务支持,提升创业成功率和孵化效率,打造集科技信息服务、企业创业服务、科技人才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于一体的综合平台。
二、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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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
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
项目定位
项目以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为核心目标,打造渝西片区具有规模、效益和运营优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
建设方式
由市科技信息所(市科委)与中山工业组团联合共建,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营机制。 -
服务内容
围绕四大平台建设,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创业支持、人才服务和成果转化服务,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多样化需求。
三、关键信息
项目选址与建设内容
- 选址:永川市汇龙大道568号,面积2000平方米。
- 合作单位:市科技信息所(市科委)与中山工业组团联合建设。
- 合作方式:与永川市誉诚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租用5000平方米场地,其中科研场地1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4000平方米。
项目建设目标
- 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初步建成四大平台,入孵企业5-10家。
- 2008年:入驻企业10家以上,项目验收结题。
- 2010年:入驻企业30家以上,出孵企业10家,实现产值5000万元、税收500万元,培育5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或培养3—5名管理人才,造就8名复合型科技企业家,转化10项科技成果。
项目管理体制
- 成立永川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委员会,由市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
- 设立管委会办公室,由市科委主任兼任,负责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
- 启动经费由市科委和中山工业组团各出资5万元,后续纳入财政预算。
运行模式
- 联合组建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下设办公室、企业发展部、商务服务部。
- 提供分类孵化服务,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不同形式的支持,如法人代理、项目代理、创业基金、场地租赁优惠等。
四、入孵与迁出管理
入孵条件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新材料等为主。
- 环境污染小、资源消耗低。
- 知识产权权属明确。
- 属于高新技术项目,具有市场前景和投资回报潜力。
入孵程序
- 企业提出申请
- 专家评估(技术、经济、财务、市场、法人)
- 管委会核准
- 签订孵化协议书和风险责任书
迁出条件
-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年产值300万元以上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上
- 入驻三年仍不符合前两项条件的企业
迁出企业原则上在中山工业组团落户。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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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
政策支持
- 从2006年起,利用市级“科三费”设立科技企业创业基金,实行逐年投入、入孵优惠、良性发展机制。
- 对入驻企业实行税收奖励政策,三年内地方留存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由市财政奖励。
- 租金优惠政策:留学归国或高学历人员项目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减50%,第三年减30%;其他科技人员项目第一年减50%,第二年减40%,第三年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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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
提供全程式孵化服务,包括法人代理、项目代理、行政审批代办、人才推荐、税费奖励落实等,提升企业孵化效率。
六、其他说明
- 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以进一步规范孵化器的运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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