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加坡鲨鱼和魔鬼鱼贸易(英文版)-2mb
报告摘要
详细总结:新加坡鲨鱼与鳐鱼贸易分析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TRAFFIC与WWF联合发布,旨在分析新加坡在2005至2014年间在鲨鱼和鳐鱼贸易中的角色。新加坡作为全球重要的贸易中转港,其贸易数据对于理解全球鲨鱼和鳐鱼贸易动态至关重要。
主要观点
- 新加坡是全球鲨鱼鳍贸易的第二大进口国和出口国(按价值计算),仅次于香港。
- 鲨鱼肉贸易方面,新加坡从第18位上升至第14位,成为全球最大的鲨鱼肉进口国之一。
- 新加坡在鲨鱼肉贸易中,本地加工产品占出口总量的76.7%,而在鲨鱼鳍贸易中,本地加工产品仅占2.6%。
- 新加坡的鲨鱼鳍进口主要来自西班牙、乌拉圭和纳米比亚,出口则主要流向中国(包括香港、中国大陆和台湾)。
- 鲨鱼鳍的贸易量和价值在2005-2007与2012-2014两个时期均有所下降,但新加坡仍保持全球第二高的贸易价值。
- 鲨鱼肉贸易的进口来源包括台湾、韩国和毛里求斯,出口目的地主要是韩国、巴西和意大利。
- 新加坡在2012年之前未有专门针对鳐鱼的HS编码,因此难以准确监测其贸易情况。
关键信息
鲨鱼鳍贸易
- 2005-2007 和 2012-2014 期间,新加坡的鲨鱼鳍进口量分别为14,114吨和12,402吨。
- 鲨鱼鳍进口来源地主要为西班牙、乌拉圭和纳米比亚,其中西班牙贡献了59.6%。
- 鲨鱼鳍出口目的地主要为中国(包括香港、中国大陆和台湾),其中香港占71.3%。
- 鲨鱼鳍的贸易价值在两个时期分别下降了51%和44.6%。
- 鲨鱼鳍贸易存在数据重分类问题,导致无法准确分析贸易量。
鲨鱼肉贸易
- 新加坡在2005-2007期间是全球第18大鲨鱼肉出口国,2012-2014期间升至第14位。
- 鲨鱼肉进口量为7,213吨,出口量为6,116吨。
- 鲨鱼肉的贸易量和价值在两个时期均下降,分别下降36%和31.3%。
- 鲨鱼肉的出口目的地主要是韩国、巴西和意大利,占出口总量的62.6%。
- 鲨鱼肉的进口来源地为台湾、韩国和毛里求斯,其中台湾占55.4%。
鳐鱼和鳐鱼贸易
- 鳐鱼和鳐鱼贸易在2012年后才有了专门的HS编码,因此之前的贸易数据较为有限。
- 2012-2014年间,新加坡与21个国家进行了鳐鱼和鳐鱼产品贸易,其中马来西亚和印尼为主要贸易伙伴。
- 鳐鱼和鳐鱼的进口量远高于出口量,2014年最高达1,650吨,而出口仅为156吨。
- 鳐鱼和鳐鱼的贸易数据存在不足,尤其是对“莫布利德鳐鱼鳃板”等新兴产品的监测。
CITES贸易监管
- 目前全球有30种鲨鱼和鳐鱼被列为CITES附录I和II物种,但新加坡仅对其中5种附录II物种建立了产品代码。
- 新加坡尚未对附录I中的七种锯鳐物种和附录II中的魔鬼鱼建立专门的CITES产品代码。
- 建立更详细的CITES产品代码有助于更准确地监测贸易,防止非法和不可持续的贸易。
建议
- 建立至少四种产品特定代码:包括未加工干鳍、加工干鳍、未加工冷冻鳍、加工冷冻鳍,以减少重复计算并提高数据准确性。
- 建立CITES附录I和II物种的记录系统:覆盖所有CITES附录I和II物种及分类,以确保贸易的透明和可持续性。
- 重新评估WCO设定的产品编码:确保鲨鱼和鳐鱼产品的编码系统能够支持有效的贸易监测。
- 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包括新加坡海关、AVA、海洋与陆地产品协会、贸易商、零售商和研究人员,以提高贸易数据的可追溯性。
结论
新加坡在全球鲨鱼和鳐鱼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是在鲨鱼鳍和鲨鱼肉的贸易方面。然而,由于数据不透明和分类不明确,其贸易动态仍需进一步研究。报告建议新加坡加强贸易监管,提高数据透明度,以确保鲨鱼和鳐鱼贸易的可持续性,并减少对濒危物种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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