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科观察:“三定”方案拟出台传媒出版等有望迎来上升契机_3页_155kb
报告摘要
清科观察:“三定”方案拟出台 传媒出版等有望迎来上升契机
核心内容
2013年3月14日,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志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正式合并。该总局将在2013年6月出台“三定”方案,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确定方案。该方案旨在进一步推动文化领域的融合与统一管理,强化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提升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主要观点
-
“三定”方案的定义与作用
“三定”方案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机构名称、职能范围、人员编制及内部设置等内容。它有助于明确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 -
地方“三定”方案的实施情况
自2009年起,北京、陕西、广东、浙江、福建、青海、广西等地陆续实施“三定”方案,主要举措包括:- 职责调整与整合,如将电影发行、放映、动漫管理等职责划入广电系统;
- 增加对民办机构及网络视听内容的监管;
- 强化对文化市场及网络环境的管理力度。
-
“三定”方案对“大文化”趋势的促进作用
“三定”方案的出台,是国家推动“大文化”融合发展的重要政策举措。通过整合新闻出版与广播电影电视系统,促进文化细分领域的交叉与新旧媒体的融合,为文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
文化市场监管的强化
政府通过“三定”方案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尤其是针对盗版、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以净化市场环境,推动文化产业的规范化发展。
关键信息
- 时间背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3年3月14日成立,计划于2013年6月发布“三定”方案。
- 实施范围:自2009年起,多个省级广播电影电视局已陆续实施“三定”方案,涵盖北京、黑龙江、陕西、广东、浙江、福建、青海、广西等地。
- 主要职能调整:
- 合并新闻出版与广电系统,实现文化资源的整合;
- 增强对网络视听节目、影视制品、动漫产业等新兴领域的监管;
- 强化对民办传媒机构的管理与指导。
- 政策影响:
- 推动“大文化”融合发展;
- 提升文化市场规范性,促进版权保护;
- 为传媒、出版、影视、音乐等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总结
“三定”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文化领域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与融合趋势的加强。通过明确机构职责、优化人员配置、强化监管力度,该方案将推动文化资源的整合与高效利用,提升文化市场的规范性与竞争力。传媒出版等文化产业有望在政策支持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实现“大文化”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