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科观察:三定方案拟出台,传媒出版等有望迎来上升契机_3页_186kb
报告摘要
清科观察:“三定”方案拟出台 传媒出版等有望迎来上升契机
核心内容
2013年3月14日,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志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正式合并。该机构的“三定”方案(机构、编制、职能)计划于2013年6月出台,旨在进一步明确其职责范围与组织架构。此次改革是政府推动文化领域融合的重要举措,将对传媒、出版、影视、网络视听等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主要观点
- “三定”方案的定义:是指政府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能配置进行明确规定的政策文件,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步骤。
- 政策背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电总局的合并,体现了政府在文化领域的“融合”战略,强调文化细分领域之间的交叉与新旧媒体的整合。
- 地方先行经验:自2009年起,北京、陕西、广东、浙江、福建、青海、广西等省市陆续实施“三定”方案,调整职能、加强监管,为全国方案提供参考。
- “三定”方案的影响:
- 促进“大文化”趋势:通过统一管理与职责整合,推动文化行业的深度融合。
- 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络视听、影视制品、动漫等领域的监管,改善版权环境,净化文化市场。
关键信息
地方“三定”方案实施情况
| 地区 | 批准时间 | 主要举措 |
|---|---|---|
| 北京 | 2009年8月 | 明确职责范围,设立9个内设机构 |
| 黑龙江 | 2009年7月 | 更名并设立9个内设机构,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等 |
| 陕西 | 2009年8月 | 划入电影发行、放映及网络视听监管职责 |
| 广东 | 2009年9月 | 调整记者证管理、动漫管理及加强民办机构监管 |
| 浙江 | 2009年12月 | 划入电影发行、放映职责,加强网络视听监管及产业发展指导 |
| 福建 | 2010年3月 | 划入电影发行、放映及网络视听监管职责 |
| 青海 | 2010年1月 | 将记者证管理、动漫管理职责划归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加强民办机构监管 |
| 广西 | 2010年8月 | 明确10项主要职责,设立9个内设机构及纪检监察机构 |
“三定”方案的预期影响
-
推动“大文化”趋势
- 强化文化领域融合,促进不同细分行业协同发展。
- 政府通过“三定”方案明确职责,为文化行业的统一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 强化对网络视听、影视制品、动漫等新兴领域的监管。
- 提升版权保护力度,改善市场环境,打击盗版等违法行为。
总结
“三定”方案的出台将对我国文化领域产生重要影响。通过明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能划分,政府将进一步推动文化行业的融合与发展,强化对新兴媒体和内容产业的监管,提升版权保护水平,为传媒、出版、影视、动漫等领域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此次改革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文化战略的重视,也为相关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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