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香港对外商品贸易_64页-2mb
报告摘要
香港對外商品貿易總結(2018年4月)
核心內容
本報告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於2018年6月出版,提供2018年4月香港對外商品貿易的統計數據。報告涵蓋了香港與世界各地的進出口貿易數字,並說明了統計方法、數據來源、定義、分類標準及相關注意事項。
主要觀點
- 貿易分類標準:統計採用「標準國際貿易分類(第四次修訂版)」(SITC Rev. 4)作為貨品分類的基礎,並以「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2017年版」進行分類。
- 數據來源:數據來自進出口報關單,由香港海關提供,並經政府統計處整理。所有報關單均會與運輸公司的倉單核對,以避免遺漏或重複。
- 統計方法:
- 貿易數據包括商品貿易及非貨幣黃金和金幣。
- 貿易數據會進行季節性調整,使用X-12 ARIMA方法,以便進行短期比較。
- 貿易數據涵蓋了當月及前一月的報關數據,因報關時間可能延遲。
- 數據調整:數據可能因更正或錯誤而進行調整,特別是涉及詳細貨物分類時,但對整體數據影響不大。
- 貿易定義:
- 進口:指從香港以外地區輸入的貨物,供本地使用或轉口。
- 出口:指從香港發運至其他國家/地區的貨物,不包括過境或轉運貨物。
- 轉口:指貨物先經香港再轉運至其他地區,且在香港未經製造過程。
- 貨物分類:根據SITC Rev. 4,每項貨物的編號分為五位,用以表示類、段、組及條目。
- 排除項目:某些類型的貨物不納入貿易統計,包括過境貨物、轉運貨物、私人禮物、運輸工具等。
關鍵信息
- 數據更新:每年1月發佈前一年的經季節性調整數據,並對過去三年的數據進行修訂。
- 貨值計算:
- 進口:以「到岸價值」計算,包括運費、保險費、佣金等。
- 出口:以「離岸價值」計算,包括賣方利潤、本地運輸、出口包裝等。
- 符號說明:
0.0:表示增減小於0.05%。**:表示增減超過999.9%。@:表示貨值少於500,000港元。Nil:表示無數據。
- 地區分類:報告中列出多個國家/地區的貿易數據,包括亞洲、非洲、歐洲、美洲、大洋洲等,並提供其他未明確列出的地區分類。
- 數據準確性:數據經過質素保證措施,但仍有微小誤差,尤其在詳細分類層面,不過對整體貿易數據影響不大。
- 統計涵蓋範圍:報告中包括了不同貿易類型、不同運輸方式及不同地區的數據,如按主要目的地、供應地、來源地、SITC分類等進行分析。
結構說明
報告分為以下幾個主要部分:
- 概論:說明統計的範圍及標準。
- 數據來源:說明數據如何收集及處理。
- 定義:明確進出口及轉口的定義。
- 季節性調整:介紹數據調整方法。
- 時間性:說明數據涵蓋的時間範圍。
- 調整:說明數據可能的調整原因。
- 國家/地區:說明如何界定進口供應地及出口目的地。
- 貨物分類:說明貨物分類的標準及符號。
- 排除項目:列出不納入貿易統計的貨物類型。
- 縮寫與國家/地區列表:提供多個國家/地區的英文名稱與中文對應。
結論
香港對外商品貿易數據以SITC Rev. 4為基礎,涵蓋多種分類方式,包括按地區、運輸方式、貨品類別等。數據來源為進出口報關單,經過統計處理與調整,以確保準確性。報告中明確了哪些貨物被排除在統計範圍之外,並提供了符號與縮寫的說明,以方便數據的閱讀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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