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香港对外商品贸易_79页-3mb
报告摘要
香港對外商品貿易總結(2018年3月)
核心內容
本報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於2018年3月發佈的《香港對外商品貿易》資料,涵蓋香港與世界各地的進出口貿易統計,並提供多種分類方式,包括按主要目的地、供應地、運輸方式、標準國際貿易分類(SITC Rev. 4)及國家/地區等。
主要觀點
- 貿易統計方法:香港對外商品貿易統計以「標準國際貿易分類(第四次修訂版)」為基礎,並根據《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2017年版》進行貨物分類。
- 貿易分類標準:根據「綜合系統」,所有進出口貨物均被納入統計,除非有特別豁免。進口包括來自外地的貨物,出口則指由香港發出的貨物,且不包括過境或轉運貨物。
- 貨值計算基礎:進出口貨值以交易價值為計算基礎,若以外幣計值,需按實際匯率折算為港元。若無交易價值,則使用其他估值方法。
- 數據修訂與調整:報告中部分數據因報關單遺漏或重複而進行修訂,特別是2017年的數據。此外,數據可能因報關延誤或錯誤而進行調整。
- 季節性調整:為使數據更具比較價值,統計處使用「X-12自迴歸一求和一移動平均」方法進行季節性調整,並在每年1月發佈時修訂前三年的數據。
- 數據時間性:因報關期限及延遲,某月份的貿易數據實際上涵蓋該月及前一月的貨物。
- 數據符號說明:報告中使用特定符號表示數據變動幅度,如
0.0表示變動小於0.05%,@表示貨值少於50萬港元。 - 不包含的項目:報告明確列出若干不納入對外商品貿易統計的貨物類別,包括過境貨物、政府或軍隊貨物、私人禮物、廣告樣品、運輸工具等。
關鍵信息
- 修訂說明:2017年的對外商品貿易數據(表25至28)因部分進出口報關單未被納入樣本而進行修訂。
- 數據來源:數據來自香港海關的進出口報關單,並由政府統計處編製。
- 分類方式:
- 按主要目的地:表3顯示香港整體出口貨值按主要目的地分類。
- 按主要供應地:表4顯示香港進口貨值按主要供應地分類。
- 按標準國際貿易分類:表6與表7顯示進出口貨值按SITC 2位分類段分類。
- 按運輸方式:表9顯示按空運與海運分類的貿易數據。
- 按國家/地區:表10顯示按國家/地區分類的貿易數據。
- 按主要段/組:表12至19顯示按SITC 2位分類段與3位分類組分類的貿易數據。
- 貿易統計用途:數據主要用於宏觀經濟分析,並非用於監察或追蹤個別貨物。
- 數據精確性:雖然有質素保證措施,但數據仍可能出現誤差,特別是詳細分類的數字,但對整體貿易數字影響極小。
其他重要說明
- 不包括的項目:報告明確列出不納入統計的貨物類別,包括過境貨物、政府與軍隊貨物、私人禮物、廣告與樣品貨物、運輸工具等。
- 數據覆蓋範圍:報告中僅列出「商品貿易」數據,不包括「黃金及金幣」(非貨幣)的數據。
- 數據更新與發佈:報告數據為下載版本,並於每年1月發佈時修訂前三年的經季節性調整數據。
結語
本報告提供香港對外商品貿易的全面統計,並涵蓋多種分類方式,以幫助分析貿易趨勢與結構。數據的準確性與完整性受到統計方法與報關程序的保障,但仍需注意數據的時間性與可能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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