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世界发展银行全球_Collateral_Registries_for_Movable_Assets___Does_Their_Introduction_Spur_Firms_Access_to_Bank_Finance__35页_785kb
报告摘要
总结:Collateral Registries for Movable Assets - Does Their Introduction Spur Firms' Access to Bank Finance?
核心内容
本研究探讨了在73个国家中引入可移动资产担保登记制度对企业获得银行融资的影响。通过对比七个实施了该制度的国家与三个对照组(未实施改革的国家、匹配的非改革国家、实施其他担保法律改革但未设立登记制度的国家),研究使用双重差分法分析了担保登记制度的实施效果。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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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登记制度的引入提高了企业的融资可得性:
- 实施担保登记制度的国家中,企业获得贷款、信用额度或透支的几率显著上升。
- 融资可得性平均提高了8个百分点,贷款获得率平均提高了7个百分点。
- 企业通过银行融资的营运资金和固定资产比例分别上升了1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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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有所改善:
- 企业贷款利率下降了3个百分点。
- 贷款期限延长了6个月。
- 贷款的成熟度提高,意味着企业可以更长期地获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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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受益更大:
- 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比大型企业更显著地受益于担保登记制度的引入。
- 小型企业融资障碍的主观报告减少更为明显,这表明登记制度对它们的融资限制有更直接的缓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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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法律改革的互补性:
- 担保登记制度的引入在法律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融资可得性。
- 即使在同时进行法律改革的国家,担保登记制度仍显示出额外的正面影响。
关键信息
- 研究方法:采用双重差分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s),控制国家和时间固定效应,以准确衡量担保登记制度的影响。
- 数据来源:
- 使用世界银行企业调查(Enterprise Surveys)和Doing Business数据库。
- 数据覆盖73个国家,其中7个国家实施了可移动资产担保登记制度,7个国家进行了其他担保法律改革,其余为非改革国家。
- 样本特征:
- 每个样本国家包含至少两次企业调查数据(改革前和改革后)。
- 7个改革国家包括:波斯尼亚、克罗地亚、危地马拉、秘鲁、卢旺达、塞尔维亚和乌克兰。
- 7个其他法律改革国家包括: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毛里求斯、波兰、罗马尼亚和越南。
- 匹配的对照国家包括:马其顿、捷克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白俄罗斯、布基纳法索和阿塞拜疆。
- 研究结论:
- 担保登记制度的引入显著改善了企业融资状况。
- 小型和中型企业从中获益更多,这与它们在融资方面面临更大的约束有关。
- 该研究为担保登记制度的政策效果提供了实证支持,并强调了其在发展中国家中的重要性。
政策意义
- 担保登记制度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银行对可移动资产的接受度。
- 该制度是金融发展和企业融资可得性的重要推动因素。
- 研究结果支持将担保登记制度作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工具。
研究局限
- 样本量较小,仅有7个国家实施了担保登记制度。
- 因此,研究可能无法完全区分不同登记制度的异质性影响。
相关文献
- 本研究与大量关于担保与融资的文献相关,包括:
- Stiglitz 和 Weiss(1981)关于信用配给的理论。
- Liberti 和 Mian(2010)关于金融发展对担保成本的影响。
- Nguyen 和 Qian(2012)关于担保使用情况的分析。
- 以及关于信用登记制度的研究,如Jappelli 和 Pagano(2002)、Love 和 Mylenko(2005)等。
结构概述
- 第1节:介绍研究背景与问题。
- 第2节:描述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3节:阐述实证方法。
- 第4节:展示研究结果,包括基准估计、稳健性检验和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分析。
- 第5节:总结研究发现与政策建议。
本研究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实证依据,证明了在发展中国家引入可移动资产担保登记制度对改善企业融资可得性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中小企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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