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制度亮点与企业上市路径选择-国浩律所-2019.3-85页_2mb
报告摘要
科创板制度亮点与企业上市路径选择总结
核心内容
本总结围绕科创板的设立概况、制度亮点、境内企业上市路径选择、A股IPO法律问题及科创板下的律师服务展开,旨在为有意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提供关键信息和实务建议。
主要观点
科创板设立概况
- 定位: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 行业范围: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 注册制试点: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强化信息披露,证监会负责注册,上交所负责审核,并进行全过程监管。
科创板制度主要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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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差异安排
- 允许公司设置同股不同权结构,如AB股,以保障创始人控制权。
- 需满足稳定运行至少1个完整会计年度,且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要求。
- 有“日落条款”,在特定情形下,特别表决权股份需转换为普通股份。
- 对于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要求披露支配股份表决权的主体及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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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及减持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份有特殊锁定期,且减持比例有限制。
- 对未盈利企业,有更严格的减持限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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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
- 激励对象范围更广,包括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近亲属,以及外籍员工。
- 允许限制性股票和股权期权,激励比例上限为20%。
- 对激励价格、实施条件及减持规则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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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企业上市
- 红筹架构需拆除,确保实际控制人和主营业务在境内。
- 对于VIE架构,需解除控制协议,还原真实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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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制度
- 科创板实施严格的退市安排,包括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简化退市流程。
- 对研发失败等情形有明确的退市风险警示及终止上市规定。
境内企业上市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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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与联交所比较:
- 上市条件:科创板更注重科技创新企业,有更灵活的市值与财务指标。
- 审核制度:科创板采用注册制,上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联交所为实质审核,注重信息披露与合规性。
- 行业限制:科创板聚焦高新技术产业,联交所适用范围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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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与美股比较:
- 上市条件:纳斯达克对盈利、市值、收入、资产等有不同标准,科创板更注重科技创新。
- 审核流程:科创板审核周期较短,规则透明度较高。
- 与国际接轨:科创板允许VIE架构及境外先进技术交流。
A股IPO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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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与历史沿革的合规性:
- 股东出资需真实、合法,避免出资瑕疵。
- 股份代持需披露,确保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 股东身份需合法,避免公务员等身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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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合法性与持续性:
-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构成上市障碍,包括刑事处罚、严重行政处罚等。
- 要求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尤其是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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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资产权属完整性:
- 知识产权需清晰、无纠纷,且不得由关联方授权使用。
- 案例:乔丹体育因商标侵权被否,公牛集团因专利侵权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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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关联交易需全面披露,价格公允,避免利益输送和对独立性的损害。
- 同业竞争需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是否构成竞争。
- 案例:宏昌电子材料因同业竞争被否。
关键信息
- 科创板制度亮点包括表决权差异安排、锁定期及减持规定、股权激励、红筹企业上市及严格退市制度。
- 上市路径选择需考虑行业定位、财务指标、审核制度及合规性。
- A股IPO法律问题涵盖公司设立合规性、经营合法性、资产权属及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等。
- 律师服务在科创板中涉及上市审核、信息披露、股权结构设计及合规审查等方面。
企业上市建议
- 创始人应提前设计股权结构,确保符合科创板要求,避免因未满足市值条件影响上市。
- PE投资方应考虑设置表决权除外条款,防止创始人滥用特殊表决权。
- 红筹企业需合理拆除架构,确保实际控制人和主营业务在境内。
- 科创板企业应重视研发成果,避免因研发失败导致退市风险。
- 法律合规需确保公司设立、历史沿革、关联交易及知识产权等符合监管要求。
结论
科创板作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重要平台,其制度设计体现了对创新企业的支持与保护,同时也对企业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在选择上市路径时,应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考虑财务指标、行业定位及法律合规因素,以确保顺利上市并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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