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环保网格化方案V3_35页_3mb
报告摘要
3C科技网格化环境监管建设方案总结
一、建设背景
1.1 相关政策要求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发布于2014年11月,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强调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 山东省环保厅网格化政策:发布于2015年9月,提出建立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 山东省环保厅网格化调研:开展于2016年3月,旨在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1.2 任务目标
- 建立**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 实现“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管理机制。
- 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1.3 网格划分
- 一级网格:设区市
- 二级网格:县(市、区)和市直开发区
- 三级网格: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开发区
二、方案整体设计
2.1 平台业务架构
- 构建统一的监管平台,整合环境监管相关业务流程,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处理。
2.2 规划建设内容
- 地理编码子系统:实现污染源、监管区域、监测设施的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边界。
- 巡查子系统:为网格员配备智能手机,实现事件排查、上报、处理的数字化与高效化。
- 监管受理子系统:集中受理公众举报及网格员上报的环境问题,支持案件分发与处理。
- 协同办公子系统:面向GIS的协同管理平台,支持工作流处理、督查督办等。
- 考核评价子系统:对信息采集质量、处置效能、区域治理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 监管指挥子系统:为监管中心提供全局信息展示平台,支持地图、案件、企业、监测站等信息的实时查询。
- 数据交换子系统:实现环保数据的整合与共享,提高数据使用效率。
三、方案功能设计
3.1 地理编码子系统
- 污染源网格化:将污染源及污染防治设施纳入网格管理,实现“物有所属”。
- 监管区域网格化:明确监管边界,做到“泾渭分明”。
- 监测设施网格化:在网格交界处设置河流断面监测点,实时监测水质,用于污染源归属与治理成效评估。
3.2 巡查子系统
- 支持手机排查、拍照、上报、查询等操作,提升事件反馈与协同处置效率。
- 提供巡查轨迹回放功能,便于事件追溯与分析。
- 实现随机抽查,支持地图、网格、列表三种抽查方式,提升监管随机性与覆盖面。
3.3 监管受理子系统
- 集中受理公众通过电话、微信、网站、手机APP等多渠道举报的环境问题。
- 支持案件分发与处理,实现问题闭环管理。
3.4 协同办公子系统
- 提供基于GIS的协同管理功能,涵盖工作处理、督查督办、业务一体化管理。
- 实现图、文、表的综合展示,提升管理效率与透明度。
3.5 考核评价子系统
- 对信息采集质量、责任主体处置效能、区域综合处理结果进行评价分析。
- 提供网格化超标排放对比分析,支持环境监管月办结率与百姓满意率统计,提升监管效能。
3.6 监管指挥子系统
- 作为监管中心的核心展示平台,支持地图信息、案件信息、企业信息、监测站信息等全局展示。
- 实现对各网格、企业、监测站的实时监控与查询,便于统一调度与指挥。
3.7 数据交换子系统
- 整合环保各信息化平台数据,实现信息流畅通无阻。
- 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支持多终端访问与操作。
四、建设方案特色
4.1 环境全覆盖
- 涵盖污染源、环境水、空气、土壤、核废物等所有环境要素。
- 支持热线、微信、平台、手机APP、网站等多渠道问题反馈与处理。
4.2 数据全掌握
- 管理所有环境治理基础数据,包括重点污染源、排污企业、环境空间信息、排污许可、排污量、排污收费等。
- 实现数据统一管理与分析,提升决策科学性。
4.3 应用多终端
- 支持电脑、笔记本、手机、平板等多终端访问与操作,提升使用便捷性与覆盖范围。
五、建设成效
- 实现事件定位准确、巡查任务明确、权责界定清晰。
- 提升处置效能、服务水平、生态环境质量。
-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环境监管的全面覆盖、高效运行、科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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