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2025年修订)_279页_2mb
报告摘要
《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2025年修订)》总结
编制说明
- 指引依据《证券法》《统计法》及证监会相关办法制定,用于规范监管系统统计数据生产、报送与发布。
- 分为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衍生品市场等十大部分,境内证券交易所默认为上交所、深交所及北交所。
- 指标分为“指标名称”“基本定义”“统计属性”“指标种类”“指标说明”及“相关制度规则”六部分,财务指标多为汇总统计,部分涉及统计口径调整。
股票市场(SK)
- 市场规模:统计上市公司家数、股本、市值及证券化率,按A股/B股、市场板块、行业分类等维度统计。
- 交易指标:包含涨跌幅、振幅、成交量、成交金额、换手率、市盈率(动态与静态)、市净率及破净率等,反映市场活跃度及估值水平。
- 融资统计:以单价计算股票融资金额、市值及融资公司家数,区分首发与再融资场景,涉及优先股发行、增发、配股等分类。
- 投资者数据:统计股票账户数、投资者数,依据持股市值、交易行为、权限开通情况划分有效账户与休眠账户。
- 信用交易:涵盖融资融券余额、维持担保比例、信用证券账户数及转融通交易数据,规定担保物集中度与单一股票担保比例的计算逻辑。
- 跨市场与监管分类:沪港通标的证券、交易金额及投资者分类需结合监管辖区、交易所规则及市场统计数据口径。
债券市场(BD)
- 市场规模:统计债券发行只数、规模、托管额、上市只数及融资金额,按债券品种、期限、发行人属性等维度分类。
- 交易指标:结算准备金、回购定盘利率、标准券总额及借贷加权费率,反映市场流动性及定价机制。
- 兑付与集中度:统计向投资者兑付的本金与利息,及回购未到期金额、市场集中度(按交易商、标的、交易者三类划分)。
基金市场(FD)
- 市场规模:基金只数、份额、资产总值等,依据资产类型、运作方式(主动/被动)及是否上市交易分类。
- 交易数据:基金申购/赎回金额、折溢价率及成交金额,涉及基金类型(如ETF、QDII)与管理机构(如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的区分。
- 绩效与分红:统计基金利润、分红金额及持有成本,区分投资标的、产品结构(主动/被动)及费用类别。
- 跨境投资者:涵盖QFII/RQFII及QDII及额度,按国别及账户类型分类。
期货市场(FS)
- 市场规模:通过保证金、持仓量、成交量、成交金额及交割量等量化交易规模,按交易者类型(个人、机构)及合约类别统计。
- 价格波动:涨跌幅(结算价/收盘价)、振幅(最低价、前收盘价)及基差(主力合约与现货价对比),反映市场趋势与风险管理。
- 金融衍生品:统计期权成交量与持仓量,及对冲交易量、杠杆率、持仓金额等,涵盖传统期货及期货期权业务。
- 风险控制:定义流动性覆盖率、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及杠杆率,辅助监管机构评估机构风险。
经营机构(PI)
- 机构规模:统计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数量,按监管辖区、业务类别分类。
- 财务数据:涵盖总资产、净资产、财务杠杆、营业收入及利润等,按账户类型(客户、自营)及机构类型区分。
- 风险控制指标:净资本、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及杠杆率,用于监管机构审慎管理监管,衡量机构财务健康度。
- 资产管理业务:统计非公开资管产品的规模,按产品类型(私募/公募)及运作模式分类。
全国股转系统(NQ)
- 挂牌公司统计:涵盖企业数量、股本、融资规模、并购重组及市盈率等,按分层(创新层/基础层)、行业、规模分类。
- 流动性与溢价:通过持股市值、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分类等指标,反映挂牌公司财务与市场表现。
区域性股权市场(REM)
- 市场扩容:统计服务企业数量、转板上市及融资情况,区分基金投资者与一般机构投资者。
- 交易数据:包括股权转让、债券转让、信贷对接等,按资产类型及运营机构分类。
衍生品市场(DM)
- 交易规模:名义本金(新开仓/存续)衡量市场资产规模,按产品类型(期权、收益互换、远期)及标的分类。
- 杠杆率:区分交易商、标的、对冲端等维度计算杠杆指标,辅助风险监测。
- 保证金与市值:涵盖领域保证金、市值及集中度,反映市场交易活跃度与集中风险。
分类标准
- 公司控股情况:按照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性质分为国有、社会集体、自然人、外资及“其他”(含不明确型企业),借鉴《公司法》定义。
- 股票投资者分类:以VIP交易账户为单位,分自然人、专业机构(如基金、期货资管)、一般机构及沪深股通投资者,按持股市值层级统计。
适用法规
指引用《证券法》《公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及证监会相关细则,同时满足数据分析、合规披露及监管需求,部分指标需通过证监会或评估机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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