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fford-负债管理——亚太地区债券发行人的主要考虑因素(英文)-2019.1-19页_2mb
报告摘要
亚太地区债券发行人负债管理总结
核心内容
近年来,亚太地区(日本除外)的公司债和主权债发行量达到历史高位,但自2016年以来,随着美联储加息、美元升值及市场波动加剧,债券违约率逐步上升。因此,债券发行人面临重新评估其资本结构、与债权人协商并优化资产负债表的需要。本文旨在概述负债管理的主要方法及其相关法律考量因素,并强调亚太地区发行人在进行负债管理时需注意的法律与监管问题。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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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债券发行人通过回购、交换或修改债券条款,可以优化其资产负债表。这尤其适用于面临财务困境或希望提高去杠杆化效率的公司。 -
负债管理的常见方法
- 要约收购:向投资者以现金回购债券。
- 交换要约:用新条款的债券替换原有债券。
- 同意书征集:通过修订条款来避免违约或优化资本结构。
- 公开市场回购:通过非公开谈判回购债券。
- 中间人安排的交换要约:结合新债券发行和要约收购,通常用于减少市场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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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监管考量
- 美国联邦证券法律:对要约收购有严格规定,如20个工作日规则、最高价格规则、即时付款规则等。
- 债券文件适用法律:如英国法(适用于欧元债券)和纽约州法(适用于144A债券)。
- 发行人所在国家及上市交易所法规:如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新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的相关规定。
- 清算系统规则:如ICSDs、CDP、CMU等,影响要约的执行方式和时间安排。
- 市场滥用及内幕交易:需遵守MAR、新交所和港交所的相关披露义务。
关键信息
负债管理方法
| 方法 | 描述 |
|---|---|
| 要约收购 | 发行方向投资者公开回购债券,通常需满足美国交易法的开放期要求 |
| 交换要约 | 发行方用新条款债券替换旧债券,通常涉及新证券发行 |
| 同意书征集 | 通过修订条款来获得债券持有人的同意,可能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
| 公开市场回购 | 通过非公开谈判回购债券,需注意市场滥用和内幕交易风险 |
| 中间人安排的交换要约 | 由第三方中介进行的交换要约,常用于加快交易执行并减少市场波动 |
法律与监管考量
| 考虑因素 | 内容 |
|---|---|
| 美国交易法 | 包括20个工作日规则、最高价格规则、即时付款规则等 |
| 退出同意书 | 需要确保不压迫少数持有人,避免法院推翻决议 |
| 表决激励措施 | 如“早鸟同意费”,需注意其合法性及对投票的影响 |
| 债券条款允许回购 | 债券文件中需明确允许回购的条款,否则需谨慎处理 |
| 债券持有人的同等待遇 | 需确保所有持有人获得公平对待,避免违反平等权利条款 |
| “爬行”要约收购 | 通常用于测试市场反应,但可能涉及合规风险 |
| 清算系统差异 | ICSDs支持自动化流程,而CDP和CMU需要手动操作 |
| 税务考量 | 债券回购可能涉及税务义务,需提前咨询税务顾问 |
伊斯兰债券(Sukuk)的负债管理
- Sukuk的结构:基于资产所有权,而非利息支付。
- 同意征集:需调整资产文件,确保利润分配与资产收益一致。
- 要约收购:需确保SPV与债务人之间的联系,以解除信托安排。
- 交换要约:可能涉及新的SPV设立和资产结构调整,需符合伊斯兰教法要求。
- fatwa的重要性:伊斯兰学者需对交换要约的合规性进行判断。
结论
负债管理是亚太地区债券发行人优化资本结构的重要工具,但其实施需综合考虑多种法律和监管因素,包括适用法律、清算系统规则、市场滥用风险、债券持有人同等待遇及税务问题。此外,对于伊斯兰债券,还需确保其结构符合伊斯兰教法要求。发行人应仔细评估其负债管理方案,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的支持,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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