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CEPS欧洲政策研究中心_Restoring_Confidence_3页_47kb
报告摘要
总结:Restoring Confidence
核心内容
本文由CEPS首席执行官Karel Lanno撰写,旨在分析2008年欧洲金融体系面临的危机,并提出恢复公众信任和提升监管框架的建议。文章指出,欧洲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在应对金融危机时缺乏统一的行动,导致市场信心受损,进而影响普通民众对金融体系的信任。为此,作者呼吁制定一项全面的“金融服务业行动计划”,以加强监管、协调政策并提升欧盟整体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竞争力。
主要观点
- 当前措施不足:各国政府单独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如解锁银行间市场或对资本不足的银行注资,不足以恢复公众信心。
- 监管框架需升级:欧盟需要建立一个更统一、协调的监管体系,以应对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
- 风险评估工具需改进:现有的巴塞尔资本比率未能准确反映银行的真实风险,应辅以其他指标,如粗资本比率、流动性比率、资产多元化比率和治理指数。
- 机构协调机制缺失:欧盟目前缺乏有效的跨国家监管协调机制,导致金融市场的不连贯与监管效率低下。
- 负担分担机制待完善:对于涉及多个国家的银行失败,需要建立一个欧洲层面的负担分担机制,以避免单一国家承担过重压力。
- 产品监管需加强:在零售金融领域,如存款保护、基金管理和抵押贷款方面,需加强监管并统一规则,以防止未来危机再次发生。
关键信息
1. 金融监管改革建议
- 引入新风险指标:除了巴塞尔资本比率外,应引入粗资本(杠杆)比率、流动性比率、资产多元化比率和治理指数,以更全面地评估银行的健康状况。
- 设定明确目标:银行的资本补充应与明确的最低标准和截止时间挂钩,以确保其财务稳健。
- 建立欧洲金融监管系统(ESFS):由欧洲委员会设立并由Jacques de Larosière领导的新委员会应推动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金融监管体系,实现跨国家的协调与合作。
2. 负担分担机制
- 欧洲层面协调:需制定一个欧洲层面的银行失败负担分担模型,以避免单个国家独自承担巨额成本。
- 跨国影响:大型跨国银行(如英国的前五大银行)对多个国家经济产生影响,因此需要欧盟层面的共同应对机制。
3. 产品监管升级
- 存款保护:欧洲委员会提议将存款保护上限提高至€100,000,但需进一步统一各国的法律和资金来源。
- 基金监管:当前对基金的监管规则存在缺陷,需建立基于原则的监管框架。
- 抵押贷款监管:应加强立法,确保负责任的贷款发放和合理的贷款与价值比率。
4. 欧盟金融一体化的挑战与机遇
- 危机对一体化的影响:有人认为金融危机使欧盟一体化倒退了15年,但欧盟可以通过吸取教训,推动进一步的金融整合。
- 增强市场信心:通过有效的政策和监管改革,欧盟可以恢复公众对金融市场的信心,提升其整体竞争力。
附加信息
- 本文是Karel Lanno在“1st International Santander Banking Conference”上的演讲内容。
- CEPS自2006年起就对房地产泡沫和金融危机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预警和应对建议。
- CEPS提供了多个关于金融危机的其他评论文章,涵盖不同主题,如存款保护、基金监管、抵押贷款政策等。
结论
本文强调,欧盟必须采取更全面、协调的金融监管措施,以恢复公众信任、提升市场稳定性,并推动更深层次的金融一体化。这不仅涉及监管工具的改进,还包括建立统一的监管结构和产品规则,以及制定有效的危机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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