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ECB欧洲央行_Recent_Regulatory_Initiatives_to_Address_the_Role_of_Systemically_Important_Financial_Institutions_8页_224kb
报告摘要
总结:应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近期监管举措
核心内容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在金融危机中凸显了其对金融稳定的重大影响。因此,政策制定者正积极采取措施,以有效监管和应对这些机构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及道德风险。本文档分析了欧洲和国际层面的监管倡议,旨在提升金融机构的韧性,防止“大而不倒”现象,并减少政府救助对纳税人负担的影响。
主要观点
系统性风险的特性
- 系统性风险源于金融体系内部的相互依赖关系,包括:
- 时间序列维度:金融系统在经济周期中表现出顺周期性,如信贷、流动性及资产价格周期。
- 跨截面维度:金融机构、市场和基础设施之间的共同暴露(如相似资产类别、负债关联和对手方风险)导致风险扩散。
- SIFIs 是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来源,其高杠杆、复杂结构和广泛关联性加剧了风险传播。
道德风险的成因
- 政府对 SIFIs 的隐性救助预期导致其获得融资优势,从而鼓励风险承担。
- 道德风险源于监管和救助机制的不透明,使得债务持有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要求较低回报。
- 管理层激励机制偏向短期利润,忽视长期风险,进一步加剧道德风险。
关键信息
评估系统重要性
- 系统重要性评估应基于多个因素,包括:
- 机构规模(市场或产品主导地位);
- 机构的互联性(如通过银行间借贷、关键市场对手方等);
- 服务替代性(其他机构是否能提供相同功能)。
- 评估过程应是动态的、前瞻性的,并结合定性判断与定量分析。
监管目标
- 增强吸收冲击能力:提高资本质量和流动性要求,降低系统性风险。
- 减少道德风险:通过资本附加、可转换资本等工具,削弱政府救助的预期。
监管措施
- 资本附加:针对 SIFIs 提高资本缓冲要求,以应对系统性风险。
- 可转换资本:在特定条件下(如资本比率下降至一定阈值)自动转换为股权,有助于增强市场约束。
- 系统性税/费:根据机构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收取费用,兼具事前与事后功能。
- 恢复与解决计划(Living Wills):要求金融机构制定应对危机的预案,以确保有序解决并避免社会成本。
协调与国际合作
- 需要国际层面的协调,以避免监管套利,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
- 欧盟层面的协调框架包括:
- 早期干预;
- 解决机制;
- 破产处理。
- 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负责宏观审慎监管,识别系统性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
国际与欧洲监管进展
- G20 声明:2009 年 4 月,G20 承诺加强对 SIFIs 的监管与监督,委托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监督实施。
- 巴塞尔协议 III:2009 年 12 月 17 日,巴塞尔委员会推出加强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监管的改革方案,旨在提高金融体系韧性。
- 欧盟框架:欧盟委员会于 2009 年 10 月发布《欧盟银行业跨境危机管理框架》,为 SIFIs 的跨境失败提供法律和操作手段。
结论
- 面对 SIFIs 的系统性风险,监管政策需兼顾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
- 有效的监管和解决机制有助于恢复市场纪律,降低道德风险,减少政府救助对纳税人负担的影响。
- 需要持续评估各类措施的有效性,并确保政策工具在不同国家和机构间的协调性与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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