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B欧洲央行-Letter-from-the-ECB-President-to-Mr-Markus-Ferber,-MEP,-on-a-Slovenian-draft-law-on-judicial-relief-granted-to-former-holders-of-qualified-bank-credit_3页_102kb
报告摘要
欧洲央行关于斯洛文尼亚司法救济法案的意见总结
核心内容
欧洲央行(ECB)于2019年7月25日对斯洛文尼亚拟议的司法救济法案发表了意见,指出该法案中有关斯洛文尼亚国家银行(Banka Slovenije)对受损存款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可能违反《欧洲联盟条约》第123条所规定的货币融资禁令。
主要观点
1. 货币融资禁令的适用
- 根据《欧洲联盟条约》第123条,成员国不得通过中央银行进行货币融资。
- ECB在之前的文件(CON/2019/13)中指出,若国家银行需承担因特殊措施导致的赔偿责任,这将被视为对公共部门义务的融资,从而违反货币融资禁令。
2. 国家央行的职责边界
- 虽然国家央行可能参与银行的解决过程,但其职责不应包括政府任务,如融资解决基金或相关财务安排。
- ECB强调,国家央行的独立性必须得到保障,因此其不应承担此类责任。
3. 法律依据与补偿机制
- 指令2014/59/EU 规定,在特殊措施下,若股东或债权人因银行解决而遭受更大损失,可通过解决融资安排进行补偿。
- 条例(EU)No 806/2014 表明,解决基金可用于补偿股东或债权人,但若为非合同责任,则应由单一解决机制(Single Resolution Board)进行赔偿。
- ECB建议斯洛文尼亚应设立明确的责任安排,确保国家银行不承担与解决融资安排相似的赔偿责任。
4. 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
- 根据《欧洲联盟条约》第258条,欧洲委员会有权对成员国违反条约的行为提起诉讼。
- 第271(d)条 赋予欧洲央行理事会与委员会相同的权力,可对国家央行提起违反条约义务的诉讼。
关键信息
相关法律文件
- 《欧洲联盟条约》第123条:禁止成员国通过央行进行货币融资。
- 《欧洲联盟条约》第258条:赋予欧洲委员会对成员国违反条约行为的诉讼权。
- 《欧洲联盟条约》第271(d)条:赋予欧洲央行理事会对国家央行的类似诉讼权。
- 指令2014/59/EU:建立银行和投资公司的恢复与解决框架。
- 条例(EU)No 806/2014:统一银行和投资公司的解决规则与程序。
重要条款引用
- 第35.6条:欧洲央行系统章程协议,规定国家央行应履行条约义务。
- 第2.1.2段:ECB在2019年3月27日意见中强调国家银行不应承担与解决融资安排相同的赔偿责任。
总结
欧洲央行对斯洛文尼亚司法救济法案的意见表明,国家银行不应承担因特殊措施导致的赔偿责任,否则将违反货币融资禁令。ECB重申国家央行的职责应限于其独立职能,不得参与政府任务。同时,ECB指出,若国家银行违反相关义务,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包括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该意见强调了欧盟法律框架下中央银行与政府职责的明确划分,以及对货币融资禁令的严格遵守。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