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1-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深圳土地制度改革研究报告_202页_2mb
报告摘要
深圳土地制度改革研究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其土地制度经历了从“统征统转”到城市更新的演变。由于土地资源有限,深圳的发展依赖土地的集约利用和产权制度的创新。然而,土地国有化并未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反而催生了“国有化的地、原村民的房”这一新的二元结构,导致土地和房屋的分离,影响了城市更新和经济发展。
主要观点
- 土地与房屋分离:深圳土地虽已全盘国有,但大量房屋仍由原村民控制,形成“法内”与“法外”并存的格局。
- 违法建筑问题严重:深圳约有48%的建筑面积为“违法建筑”,对城市更新和资源再利用造成巨大障碍。
- 土地利用效率低:深圳土地利用率低,与国际先进城市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 城市更新为突破口:深圳通过城市更新政策,探索将“合法外土地”和“违建”纳入合法框架,推动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
- 产权确权是关键:通过确权,可以解决原村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推动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关键信息
一、深圳土地利用现状
- 建设用地占比高:深圳917.8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中,300平方公里为“合法外用地”,占比约32%。
- 违法建筑面积大:全市约3.9亿平方米建筑为“违法建筑”,占全市建筑总量的48%。
- 外来人口占比高:约700万外来人口居住在“违法建筑”中,占全市人口的一半。
- 土地增值与补偿矛盾:原村民认为政府补偿不足,土地增值预期强烈,导致大量“违建”行为。
二、土地制度演变
- “统征统转”政策:深圳在1992年和2004年分别对特区和特区外土地进行国有化,以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
- 城市更新政策:自2009年起,深圳通过城市更新政策,推动存量土地再开发,成为解决土地遗留问题的重要手段。
- “20-15”准则:允许合法外用地占20%,公共用地占15%,从而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合法化。
三、城市更新政策要点
- 统一规划与管理:建立城市更新单元制度,实现规划统筹和计划管理。
- 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管,市场主导开发和实施。
- 容积率与空间资源:探索容积率市场,提升城市空间利用率。
- 确权与税收机制:通过“确权税”和“累进确权税”推动产权明晰和合法化。
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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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准入,扩大城市更新范围:
- 允许“合法外土地”和“违建”进入城市更新流程,只需缴纳“确权税”即可。
- 建议设立累进税率,随“合法外”用地比例增加而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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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立体城市道路:
- 探索利用市场机制配置空中和地下空间资源。
- 建议设立容积率市场,允许容积率交易,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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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分步推行普遍确权:
- 确权应分阶段进行,先试点后推广。
- 对符合标准的房屋和土地进行免费确权,对超标部分则收取累进确权税。
- 确权后,赋予村民合法的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推动统一产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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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土地确权与税收机制:
- 推行“地随房走”原则,明确土地与房屋的产权关系。
- 考虑设立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或物业税,作为确权后的稳定收入来源。
结论
深圳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如何处理“合法外土地”和“违法建筑”这一新二元结构。通过城市更新、确权和税收机制,深圳有望在五年内完成大部分违法建筑的合法化,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城市空间的立体发展。这不仅有助于深圳摆脱历史遗留问题,还将为未来城市增长极的竞争奠定基础。深圳的改革经验,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为全国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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