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CELEX-32017R2402-EN-TXT_46页_1mb
报告摘要
欧盟第2017/2402号条例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欧盟第2017/2402号条例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证券化市场框架,特别是针对简单、透明和标准化(STS)证券化,以提升市场透明度、防止监管套利,并增强对证券化市场的风险管理和监督。该条例还对原有立法进行了修订,包括《2009/65/EC号指令》、《2009/138/EC号指令》、《2011/61/EU号指令》以及《(EC)第1060/2009号条例》和《(EU)第648/2012号条例》。
主要观点
- 证券化定义:证券化是指将贷款、资产或其他暴露的信用风险分层,形成可交易证券的过程。某些资产(如用于融资物理资产的暴露)不应被视为证券化暴露。
- STS证券化:STS证券化应具备简单、透明和标准化的特征,以区别于复杂、不透明的证券化产品。
- 风险保留机制:证券化发起人、赞助人或原始贷款人应保留对底层资产的实质性经济利益,以确保利益一致性,防止风险转移。
- 禁止再证券化: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否则禁止再证券化。但完全支持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计划可例外。
- 信息透明度:证券化交易需向投资者提供完整、准确和持续的信息,包括底层资产的信用质量、表现数据、现金流情况、信用增强措施等。
- 数据披露义务:对于包含住宅贷款、汽车贷款或租赁的STS证券化,需披露环境影响数据。
- 统一监管标准:为确保单一市场运作,条例要求统一的STS标准,并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和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提供解释和指导。
- 第三方合规检查:允许第三方机构对证券化是否符合STS标准进行评估,但最终责任仍由发起人、赞助人和证券化特殊目的实体(SSPE)承担。
- 监管协调:各成员国应设立监管机构,并确保其具备监督、调查和处罚权力,同时加强与ESMA和欧洲央行(ECB)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
关键信息
1. 证券化定义与范围
- 证券化涉及将贷款、信用暴露等资产打包并分层,形成可交易证券。
- 不包括用于融资物理资产的暴露。
- 证券化交易需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以评估底层资产的风险。
2. STS证券化标准
- STS证券化需满足简单、透明和标准化的条件。
- 包括:底层资产的可识别性、资产池的同质性、透明的结构、明确的信用增强措施等。
- STS证券化需通过STS通知向投资者披露是否符合标准。
3. 风险保留要求
- 发起人、赞助人或原始贷款人应保留对底层资产的实质性经济利益。
- 不得通过法律结构规避风险保留要求。
- 若底层资产由公共机构担保,可例外。
4. 再证券化限制
- 一般禁止再证券化,但允许某些例外情况。
- ABCP计划若不包含再证券化,可不受限制。
- 需明确再证券化是否符合STS标准。
5. 披露义务
- 披露应涵盖底层资产的信用质量、表现、现金流、信用增强等。
- 对于非ABCP证券化,需披露资产处置、重组、违约、损失、回收等信息。
- 披露应确保投资者能够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 信息获取与透明度
- 建立证券化信息库,由ESMA授权和监督。
- 投资者应有自由、持续和便捷的访问权。
- 私人证券化可免除向信息库报告的义务。
7. 防止“ originate to distribute”模式
- 禁止通过弱化风控标准来实现“ originate to distribute”模式。
- 底层资产需符合正常风控标准,并确保足够的经验。
8. 环境数据披露
- 对于住宅、汽车贷款或租赁的STS证券化,需披露环境影响数据。
- 促进可持续金融发展。
9. 第三方合规检查
- 允许第三方机构对证券化是否符合STS标准进行评估。
- 第三方需获得授权,但投资者仍需自行评估。
10. 监管协调与执行
- 各成员国应设立监管机构,并赋予其相应权力。
- 建立ESMA与EBA之间的协调机制,以确保统一解释和执行。
- 行政制裁需公开,且仅适用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适用范围与例外
-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证券化交易,尤其是STS证券化。
- 例外情况:
- 完全支持的ABCP计划;
- 由公共机构担保的证券化;
- 私人证券化;
- 不涉及再证券化的ABCP交易。
目标与意义
- 目标:建立统一、透明、风险敏感的证券化市场框架,防止重复2008年金融危机的教训。
- 意义:
- 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 提升投资者信心;
- 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增强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与透明度。
实施与监督
- 实施机制:由ESMA负责信息库的建立与监督。
- 监督机制:各成员国监管机构负责合规检查与制裁。
- 协调机制:ESAs(EBA、ESMA、ECB)需通过联合委员会协调实施。
总结
欧盟第2017/2402号条例通过建立统一的证券化框架,特别是STS证券化标准,旨在提升市场透明度、强化监管、防止风险转移和监管套利。该条例强调了投资者的尽职调查责任、风险保留机制、信息披露义务和第三方评估的辅助作用,同时确保了各成员国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其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证券化市场,以支持欧盟整体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