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行业协会英国国际贸易部】中英核设施退役、废物管理及运输合作可能性研究报告_37页_9mb
报告摘要
报告总结
管理法规与职责
- 中国民用核设施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涵盖退役、废物管理、乏燃料运输等领域。
- 主要监管机构分工明确:国家原子能机构负责政策法规制定,国家能源局负责核电发展,国家核安全局负责核安全监管。
-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
核电厂及研究堆现状
- 截至2021年底,中国大陆有53台运行核电机组,预计2050年将有首批机组进入退役准备阶段。
- 深圳微堆处于待退役状态,重水研究堆退役工作正在进行中。
- 核电发展推动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和国际合作。
放射性废物管理
- 实行分类管理制度,低放废物实行区域近地表处置,中放实行中等深度处置,高放实行深地质处置。
- 管理制度包括许可证审批、强制执行放射性废物最小化、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等。
- 中国已掌握水泥固化、离子交换、焚烧等处理技术,并积极研发膜处理、等离子熔融等新技术。
乏燃料运输
- 乏燃料运输主要采用公海铁联运模式,包括公路运输、海运和铁路运输。
- 中国已自主设计建造NAC-STC型运输容器、D15B型凹底平车和欣安吉祥轮运输船。
- 海外合作方面包括加纳、尼日利亚高浓铀微堆乏燃料运输,放射性超标卫浴配件运输等案例。
中英潜在合作
- 核设施退役技术合作涉及退役策略研究、源项调查、去污技术、切割解体技术、废物处理技术等。
- 放射性废物管理合作包括技术转让、设备招标、研发合作等。
- 乏燃料运输合作涉及运输容器设计、公海铁联运体系、应急预案等。
- 中方企业重点关注新技术研发、设备国际招标、潜在项目分包合作及第三方代理机构服务。
认证要求与流程
- 设施运营需取得许可证,包括设施运行许可、退役批准书、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许可证等。
- 许可申请需提交技术文件、环境评价报告、质量保证大纲等,经核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退役治理重点企业
- 主要企业包括中核集团(CNNC)、中广核集团(CGN)。
- 中核集团在退役领域经验丰富,下属单位负责相关业务。
以上信息摘自提供的详细法规与技术文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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