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建材玻璃行业A股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观察报告-绿色江南_21页_1mb
报告摘要
中国建材玻璃行业碳披露现状分析及建议
一、政策背景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玻璃生产国,2021年平板玻璃及玻璃纤维纱产量分别占全球50%和65%。玻璃行业属高能耗高排放领域,2019年全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达339505万吨,单位产品排放强度达35941吨/万重量箱。为实现双碳目标,国家已出台多项政策要求企业加强碳信息披露: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重点排放单位纳入标准及信息披露要求;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准则》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及存在环境违法的上市公司需披露碳排放量、排放设施、配额清缴等信息;
- 证监会鼓励企业自愿披露减碳措施及效果;
- 《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玻璃行业能效标杆产能占比达20%,并建立碳排放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
二、上市公司碳披露现状
8家A股建材玻璃上市公司2022年报及社会责任报告中:
- 6家企业披露了碳排放减少量及减碳措施,但仅有中国巨石(减排量229231吨)数据较详细。其他企业如金晶科技(5775吨)、三峡新材(24995吨)等仅笼统提及措施,缺乏具体技术、资金投入及成效分析。
- 2家企业仅披露减碳措施,未公开减排量数据,如南玻A(说明“折合减少22万吨以上”但无具体数值)及长海股份。
- 行业普遍问题:多数企业未披露碳排放总量、达峰中和目标及碳核算方法。社会责任报告中仅有4家企业提及碳排放信息,且内容零散。
三、关联企业碳披露情况
- 未按规披露企业:7家纳入全国或地方碳市场的企业中,2家(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未在系统中上传碳排放数据。
- 未主动披露企业:11家未纳入碳市场的企业中,仅14家自愿披露碳信息,其余企业仅按政府要求完成基础填报。
- 环保处罚披露缺失:如金晶科技母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危险废物等问题被处罚,但未在年报中公开。
四、致函沟通与反馈
绿色江南于2023年11月向14家企业发函,要求完善披露。部分企业回应:
- 积极改进: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已按规完成披露,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补充披露碳排放信息;
- 未有效回应:11家企业未主动披露,多数未回复致函,部分企业称已通过系统披露但未提供具体数据。
五、行业建议
- 强化披露主动性:企业应提升透明度,全面披露碳排放总量、减碳技术、资金投入及目标规划,满足公众知情权和投资需求;
- 完善政策支持:建议地方政府将碳披露要求扩展至未纳入碳市场的企业,并建立监督机制及激励措施(如税收优惠);
- 行业协作与资源共享:通过与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合作,共享碳核算工具和最佳实践,推动标准统一;
- 加强培训与宣传:普及国际碳核算标准,提升企业对碳披露重要性的认知,减少数据缺失问题;
- 建立沟通机制:企业需重视与公众及环保组织的互动,及时回应诉求以增强社会信任,助力可持续发展。
六、结语
建材玻璃行业作为碳排放大户,需加快减碳步伐以应对政策升级与环境挑战。当前碳披露仍存在数据不完整、主动性不足等问题,需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协作及公众参与共同推动行业低碳转型,为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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