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国发院-关于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补贴缺口和大比例弃电问题的研究-2019.10.18-20页_461kb
报告摘要
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补贴缺口与弃电问题研究总结
核心内容
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在《可再生能源法》推动下实现超高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补贴资金缺口扩大和“弃风弃光”问题日益严重。2015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别占总发电量的3.2%和0.7%,但补贴资金缺口在2016年底已突破600亿元。若不改革,预计2020年年补贴资金将接近1600亿元,未来20年总补贴支出可能超1万亿元。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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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与电力体制的矛盾
- 高额补贴政策在推动风电和光伏装机增长的同时,也导致财政压力巨大。
- 电力市场仍以计划体制为主,省际壁垒严重限制了可再生能源的跨区消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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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上网电价制度的问题
- 固定上网电价制度形成“地方请客、中央买单”的资源配置逻辑,导致地方政府过度投资风电和光伏项目。
- 电价调整机制不灵活,造成“抢装潮”和装机质量隐患,进一步加剧弃风弃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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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的环境属性
- 风电和光伏发电的补贴应以环境效益为核心,而非单纯为完成装机目标。
- 当前补贴成本远高于环境收益,政策成本收益严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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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验与改革路径
- 德国、巴西等国已转向上网电价竞标制度,有效降低补贴成本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 电价竞标制度能真实反映发电成本,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减少寻租行为。
关键信息
一、补贴政策与弃风弃光现状
- 风电与光伏装机:2006-2015年风电装机增长56倍,光伏增长534倍,2015年装机容量分别达1.45亿千瓦和4348万千瓦。
- 弃风弃光率:2014年弃风率8%,2015年15%,2016年上半年达21%;弃光率持续在12%左右。
- 地区差异:甘肃、新疆、吉林等三北地区弃风弃光率尤为严重,分别达47%、45%、39%和32%。
二、高额补贴驱动发展
- 特许权招标:2003-2007年通过特许权招标推动风电发展,中标价格低于审批价格。
- 固定上网电价:2009年后风电和光伏固定上网电价远高于特许权招标价格,导致补贴成本高企。
- 成本下降:2009-2016年风电平准化电力成本下降50%,光伏组件成本下降90%。
- 投资冲动:高额补贴诱发地方投资饥渴,形成“黑市”交易,如5万千瓦光伏指标“黑市”价达2000万元。
三、电力市场与弃风弃光的关系
- 输电通道滞后:风电和光伏项目多位于偏远地区,输电成本高,电网建设滞后。
- 省际壁垒:电力市场以省为单位,缺乏跨省交易机制,限制了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
- 电力调度机制:电网公司以“三公”调度原则平均分配发电量,导致装机过剩与弃风弃光并存。
四、解决思路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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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政策建议
- 开征环境税:替代补贴政策,使可再生能源与燃煤发电公平竞争。
- 取消新增装机补贴:逐步退出补贴,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本下降。
- 调整上网电价:根据弃风弃光率和成本变化,灵活调整电价,促进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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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政策优化
- 扩大电价竞标范围:推广上网电价竞标制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寻租行为。
- 挂钩弃风弃光率:根据资源区弃风弃光率,制定电价调整机制。
- 取消年度装机指标管制:通过灵活电价机制控制新增装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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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金补充
- 全额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对居民用电全额征收每千瓦时1.9分的附加费,以补充补贴缺口。
- 居民电价调整:居民电价有较大上涨空间,且可缓解工商业电价交叉补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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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利用小时数
- 制定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根据各省风电和光伏发电占比,设定合理保障小时数。
- 市场化交易:超出保障小时数的电量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价格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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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改革
- 打破省际壁垒:建立统一电力交易市场,扩大电力平衡范围。
- 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利用现货市场灵活价格机制应对风电和光伏的间歇性。
- 发展调峰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引导其他电源提供辅助服务,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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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对待配额制度
- 配额制度可能加剧省内高成本项目建设,而非促进跨省交易。
- 建议在条件成熟地区试点,如河北、河南、北京、天津、山东。
- 配额制度与固定上网电价制度不宜同时实施,需谨慎过渡。
结论
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虽取得显著成就,但面临补贴资金缺口和弃风弃光问题。改革补贴政策、推进电力市场化、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通过上网电价竞标制度、合理保障利用小时数、打破省际壁垒、推进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交易等手段,可有效提升风电和光伏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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