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A股IPO开闸在即105家VCPE“喜大普奔”_5页_103kb
报告摘要
清科快评:A股IPO开闸在即 105家VC/PE“喜大普奔”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和国务院分别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A股市场暂停一年多的新股发行即将重启。预计到2014年1月,将有约50家企业完成上市程序。此次IPO重启对VC/PE机构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此前因IPO暂停导致退出渠道受限,市场退出数量大幅下降,IPO重新开放将为这些机构带来新的退出机会。
主要观点与改革亮点
一、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
-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新股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证监会不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进行判断,仅负责审核发行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投资者需自主判断。
- 鼓励存量发行:原有股东可将持股满三年的老股转让给投资者,新股超募部分需相应减持老股,有助于提高可流通股票比例并缓解超募问题。
- 支持股债结合融资: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或优先股进行融资,丰富企业融资方式。
二、强化发行人及其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
- 明确责任主体:发行人、控股股东、高管及中介机构需对因欺诈上市造成的投资者损失承担责任,包括回购新股或依法赔偿。
- 提高减持透明度: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少信息不对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
- 优化报价机制:网下投资者报价后,主承销商需剔除最高报价部分,且剔除比例不低于10%,以抑制炒新行为。
- 取消25%市盈率限制:新股发行定价不再执行25%市盈率规则,从供需和约束机制入手,抑制高定价。
四、改革新股配售方式
- 提高网上申购门槛: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申购数量上限为本次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 优化回拨机制:网上网下回拨比例提高,更好地兼顾中小散户利益。
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 强化“三公”原则:对涉嫌欺诈上市的企业,立案查处时即冻结募集资金账户,切实维护市场公平。
关键信息与影响
- IPO重启时间:预计2014年1月有约50家企业完成上市程序。
- VC/PE退出情况:2013年前三季度,VC/PE退出数量仅为54笔,较2012年同期大幅下滑。IPO重启将为VC/PE提供重要退出渠道。
- 已过会企业数量:截至当时,已有83家企业过会,其中54家为VC/PE支持的企业,占比达65.1%。
- VC/PE机构表现:君联资本以3家过会企业居首,深创投、鼎晖投资、苏州元禾控股等机构各有2家过会企业。
- 退出预期:随着IPO重启,预计2014年VC/PE退出数据将显著增长,IPO退出仍将是行业主要退出方式之一。
结论
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标志着A股市场向市场化、规范化方向迈出重要一步,为VC/PE机构提供了新的退出路径,有助于改善资本市场的流动性。改革在信息披露、定价机制、配售方式等方面均体现出加强市场约束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图,同时也为未来注册制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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